▲高雄女富豪脫手7年豪宅,需繳20%房地合一稅。(示意圖/記者陳筱惠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楊姓女子將她名下持有7年的房產出售,大賺1355萬元,依規定需上繳271萬房地合一稅,但楊女拒繳,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執行官發現,楊女名下擁鉅款和大量存股可扣押,楊女收到執行命令後,驚覺個人信用恐受影響,立即以信用卡刷卡,一次付清271萬元稅款。
楊姓女子於2016年在高雄鹽埕區買了一棟豪宅,持有7年後,2023年7月以3500萬價格售出,同年10月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但遲遲無法提出原始取得成本契約書,經國稅局輔導後,楊女以內政部實價登陸資料申報,國稅局依此開出稅單。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持有房屋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房地合一稅率須以20%計算納稅額。由於楊女持有該棟豪宅7年,查核應核課稅捐271萬多元。
▲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官扣押楊女名下財產。(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不過楊女收到稅單後遲遲不繳,案件被移送到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發現,楊女名下有大量存款和股票,立即核發扣押她的財產。
楊女收到執行命令後,驚覺遭到強制執行,立刻聯繫書記官希望不要收取銀行帳戶存款,以免影響她的個人信用,過幾天後楊女到高雄分署,霸氣掏出信用卡,以刷卡方式全額繳清稅款,展現驚人財力。確認繳清後,執行官也迅速撤銷楊女的銀行與股票帳戶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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