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4口每周生活費2K!還要妻付水電費 她忍25年告摳門夫求離婚

律師揭破常見離婚話術真面目 這10句別輕易相信!。(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黃女訴請離婚,指控丈夫小氣,每周僅給2000元作為1家4口生活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佩蓁/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黃姓女子與丈夫結婚25年,並育有2名子女,不料婚後丈夫要求妻子辭職回家照顧小孩,卻不願意負擔家庭生活費,每周只給妻子2000元作為一家四口的生活費,又時不時懷疑妻子出軌,不僅經常視訊查勤,還會口出惡言羞辱妻子,黃女不堪丈夫長期精神虐待,因而罹患憂鬱症,最後忍無可忍只好訴請離婚。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准離婚,並判黃女可獲得300萬元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黃女表示,丈夫婚後要求她辭職回歸家庭,在家專心照顧2名子女,但經濟上卻十分苛刻,吝於負擔家用,每周只給她1000元作為一家四口全部生活費用,後來因物價上漲才改為每周2000元,妻子還要負擔家中的瓦斯、水費及電費,就連小孩有購物需求,丈夫還會要求她墊付,令她生活捉襟見肘,完全感受不到丈夫絲毫疼惜及生活照顧。

黃女又指控,丈夫對她缺乏信任,只要下班回家時沒看到她在家中,即出言數落她不守婦道,並停止給付生活費,對她生活不聞不問,甚至在她到彰化娘家照顧生病母親時,丈夫還不斷懷疑她外遇,多次致電要求視訊查勤,甚至冷嘲熱諷:「X,有時候你真的是齷齪,妳知道齷齪是什麼嗎,很髒耶。」、「你搬走,趕快搬走。」

讓黃女更不滿的是,丈夫一天到晚懷疑她出軌,但自己婚後交往複雜,與多名越南女子關係曖昧,黃女主張,結婚25年來,丈夫長期對她精神虐待、言語霸凌,導致她罹患憂鬱症,她忍無可忍終於在2022年離家,並向丈夫提出離婚協議書,丈夫也同意簽署,但因無證人,未辦妥離婚程序,只好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法官判准300萬元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丈夫則辯稱,每周1000元、2000元僅是三餐買菜伙食費,其他家庭生活開銷他會另外支付給妻子,他並未對妻子生活不聞不問,且妻子曾在2018年離家出走,他努力挽回後雙方又重修舊好,可見他一直努力維持兩造婚姻關係,無離婚之意願,如今婚姻破裂不能將責任歸咎於他。

法官審理認為,黃女及丈夫已分居1年多,且丈夫要求黃女不得外出工作,卻只願意給每周2000元採買食材,沒有另外給予適度金錢維持生活所需及休閒娛樂,又時常無端懷疑黃女外遇,更以不堪言詞辱罵,導致黃女難以忍受決定分居,任何人處於黃女的情境,都會喪失繼續維持婚姻的希望,一審判准離婚。

另外,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法官查出黃女丈夫婚後資產約1387萬,黃女僅91萬元,雙方剩餘財產差額之半數為648萬多元,由於黃女請求分得其中300萬元,法官核屬有據,判決黃女可獲得300萬元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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