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出現首起雇主好心做壞事,不慎幫勞工出櫃的案例。(圖/Midjourney)
記者唐鎮宇/專題報導
國內近日出現一起好心雇主不慎幫跨性別員工出櫃,因而挨罰的首例。北部某縣市一名跨性別勞工小童(化名),在工作時遭到廠商拍、戳屁股;但她遭性騷擾後,仍先鎮靜完成工作,才向雇主申訴。之後雇主在內部會議誇讚小童很勇敢,但言談間卻意外透露她是跨性別者,導致小童被迫「出櫃」,甚至因此引發憂鬱症,最後憤而向該縣市勞工局申訴。最後勞工局認定雇主未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與申訴管道,開罰2萬元。
我國司法院在2017年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定《民法》未讓同志結婚違憲後;2019年5月24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正式生效,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今年將滿5週年。《東森新媒體ETtoday》推出「勞雇雙方的新同志關係」專題,探討同婚專法通過後,勞雇雙方在職場上遇到的磨合問題。
▲5月24日是我國同婚專法實施5週年,這5年來同志或跨性別族群在職場上遇到不少與雇主的摩擦。(圖/路透)
專法通過後,國內有越來越多同志或跨性別者願意「出櫃」,但是對家人出櫃還是對同事出櫃,仍存在相當大的懸殊比例。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前年7月曾發布一份有1300多人填寫的網路問卷調查,在可複選的情況下,同志有86%和熟識友人出櫃,52%和家人或親戚出櫃;但和同事出櫃只有46%,和直屬主管出櫃更降到29%。出櫃與否涉及身份認同、環境評估等複雜考量,同志可能為了爭取認同、追求自在而出櫃,卻也擔憂職場環境的接受度而裹足不前。
但如果是雇主幫員工出櫃呢?
這起「好心做壞事」的出櫃案例發生在北部某縣市。審理該性騷擾申訴案的官員表示,該雇主經營貿易業,面試時就知道小童是跨性別者。有天小童遇到常有業務往來的男性廠商,該廠商以男性間的打鬧方式戳及拍他的屁股,小童因而感覺被性騷擾,還跑去廁所暗自掉淚。但她哭完後仍一如往常如期主持會議,工作告一段落後才向雇主投訴。
後來雇主到南部主持內部會議時,提到小童遭性騷擾之事,誇讚小童「很勇敢,遇到性騷擾後還是先完成工作」,但言談間反而意外向在場員工揭露小童是跨性別者。
該官員說,後來消息傳開,小童遭遇很大的心理壓力;老闆為了小童的事懲罰接案廠商,廠商也惱羞成怒打電話恐嚇小童,雙重壓力下讓小童罹患憂鬱症。後來小童向所在縣市勞工局申訴雇主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局調查後發現,雇主未依法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與申訴管道,裁罰2萬元。
參與此案的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說,該老闆在內部會議中除了誇讚小童很敬業外,也要求所有同事不可以對小童有不當的肢體碰觸,反而意外讓小童「出櫃」。據她了解,後來小童有去職業醫學科鑑定罹患憂鬱症是否是職業病(是否與執行職務有關),但並不清楚最後的認定結果。
《東森新媒體ETtoday》無法聯繫上當事人小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災勞工保護組組長林秋妙說,若要認定「被出櫃」和「憂鬱症」兩者有相關,勞工需連續就醫6個月或取得精神科醫生診斷證明,再由政府認可的醫療機構職業醫學科醫生鑑定。醫生會透過訪談雇主、同儕甚至現場訪視方式,最後若判斷雇主「意外」幫勞工出櫃的行為,與勞工憂鬱症的關聯性大於50%,才會判定為職業病。
林秋妙說,若被認定是職業病,勞工可向雇主請求醫療費用補償;勞工因治療而不能工作時,雇主也應照發薪資。過去曾有勞工被上司長期性騷擾因而罹患精神病,被認定是職業病的案例,但目前沒有因遭雇主出櫃罹患憂鬱症,而被認定為職業病的案例。
要證明「被出櫃」與「罹患憂鬱症」兩者關聯性確實相當困難,但日本去年7月出現首起認定成功案例。一名在東京一家保險代理店工作的20多歲男性,因報到時登記的緊急聯絡人是他的同性伴侶,公司主管因此知道他的同志身份。該男性勞工說,當時有和公司表明不能透露此事,只有因工作關係、必須知道此事的正職員工才能向其透露。
但沒多久,該男性員工發現公司裡的一名兼職女同事突然不理他。在一次飲酒聚會中,上司才向該男性坦承,曾將他是同志的事向另一位兼職員工透露,「我想他自己說出來好像會尷尬,我才幫他說。而且我只有跟一個人說,沒關係吧!」
後來該男性員工對上司信任破裂,在職場上的溝通也惡化,甚至曾常受到上司的辱罵;該男性員工後來出現心悸、對人恐懼、失眠、自殺傾向等精神病,被迫離職長期休養。離職後該男性員工在倡議團體的幫忙下,開始追究公司的責任。最後公司也承認疏失,並道歉、賠償。
該男性員工在2021年4月向日本勞動基準監督署申請工傷認定,倡議團體也在網路發起連署,希望政府重視在職場上「被出櫃」造成的職業病問題,獲得近2萬名民眾響應,最後日本勞動基準監督署在去年3月確認,該男性員工罹患的精神病是因未經同意的出櫃行為引起的權力騷擾,認定為是與工作相關的工傷,可以申請工傷保險相關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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