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陳姓男子去年9月間不滿張姓男子逕自開啟家中信箱拿走鎖匙進入屋內意圖不軌,夥同黃姓友人控制其行動後持球棒、拖把痛毆倒地後送醫不治。(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去年9月得知張姓男子在未經同意下,逕自開啟家中信箱鎖匙進入屋內意圖不軌,憤而找來黃姓友人強押張男,再以童軍繩綑綁控制行動後,分持球棒、拖把毆打,直到張男倒地昏迷,陳男等人才打電話給119送醫,但到院前已死亡;桃園地檢署複訊後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本案已列入國民法庭審理。
檢警調查,31歲的陳姓男子與同齡黃姓男子以及26歲張姓男子均為朋友關係,其中張男曾借住在陳姓男子位於中壢區住家,陳男得知張姓男子於去年9月25日下午3時許未經同意下,逕自開啟其住處信箱取走鎖匙後進入屋內,還開啟其妹婿停放轎車車門意圖不軌。
陳男心生不滿夥同黃姓男子尋獲張男後,還找來另1名黃姓友人到場助陣,陳、黃2人以童軍繩綑綁控制張男後強押至中壢區某民宅天台,再分持球棒、拖把毆打張男雙臂、臀部與腿部等處,導致全身多處鈍挫傷,張男因而倒地呻吟,陳、黃2人卻視若無睹,直至張男已無生命跡象才覺事態嚴重,趕緊打電話給119求助送醫,但到院前因橫紋肌溶解及其併發症而於到院前死亡,案經張男家人報警處理,中壢警方則循線查獲陳、黃2人到案。
桃檢複訊時,陳、黃2人對於案情避重就輕,警方則提供現場監視畫面佐證,檢方認為陳、黃2人所為,係觸犯刑法之傷害致死及同法之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嫌,二者行為有部分合致,屬一行為觸犯數罪之想像競合,應從一重之傷害致死罪嫌處斷,偵結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本案已列入國民法庭審理,目前陳、黃2人均在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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