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5/24再闖關,立法院場外聚集抗議人潮。(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4)日續審國會改革法案,一早場外已集結大批民眾舉牌抗議,逾3千人占滿青島東路,超過50個公民團體發起抗議行動,要求將三法案退回委員會重審。民團認為對民間最大衝擊是,立委質詢權擴充為可強制官員交出民間資料的「超級質詢權」,立法院未來恐成為「超級特偵組」攻擊看不爽的團體或民間公司,並再次強調「沒有討論,不是民主」。
▲立法院外青島東路聚集5千。(圖/記者黃克翔攝)
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台灣民主實驗室、臺灣學生聯合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等超過50個團體,發起「國會濫權、民主倒退、公民搶救、立院集結」行動,指出立法院在5/17、5/21,嚴重違背程序正義,企圖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藐視國會罪等三法案完成三讀。
▲公民團體聚集,指出法案對民間最大衝擊。(圖/記者黃克翔攝)
民團表示,根據黃國昌牛皮紙袋中葵花寶典所通過的國眾兩黨「再修正動議」條文,我們認為其對民間的最大衝擊是:(一)第25條立委質詢權濫權擴充為個別立委均可強制官員交出民間資料的「超級質詢權」。(二)第47條調閱權更名為調查權後,調查對象並不以公部門為限,擴及私部門,對於人民、企業、公民團體的個資、隱私與營業秘密等,欠缺必要的配套保護措施。
▲國會改革法案5/24再闖關,立法院場外人潮舉牌抗議。(圖/記者黃克翔攝)
經濟民主連合副秘書長許冠澤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立委對官員的質詢權,經此次修正以後,竟然成為「超級質詢權」,可以要求備詢官員提供資料,包括公部門所保存的人民、企業或團體資料,官員除非取得會議主席同意,不得拒絕提供,否則將受彈劾、懲戒與罰款。
他指出,立法院原本的調閱權,是由院會或委員會透過合議制發動,而非個別立委可單獨發動,但修法後的「超級質詢權」,卻是單一立委,就可以強制部會首長提供包括民間部門在內的資料,恐將造成立委濫權圖謀私利,傷害個人、民間企業與團體權益。
而過去立法委員扮演企業門神,介入上市公司經營權,或打擊同業競爭對手者,不乏其例,國民黨傅崐萁總召也曾因涉入企業糾紛遭法院判刑,讓個別立委可以行使調查權,恐將置人民、企業與團體於「大立委」的水火之中。
▲民眾舉牌「黃國昌,你的鼻子掉了」。(圖/記者黃克翔攝)
另外,修正後的第25條條文區分「被質詢人」與「政府人員」,顯見該條文所稱「被質詢人」,並不以政府官員為限,係指憲法第67條第2項所稱包括政府人員與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在內的「備詢」者。如此更造成,不經正式調查委員會與小組之發動程序,立法院各委員會即可要求社會人士接受第25條之質詢,個別立委即得於委員會質詢中要求社會人士提供資料,「社會人士如不提供資料,即可被處以20萬元以下罰鍰。這是何等的荒謬?」
許冠澤說,更令人憂心的是,這樣的罰鍰,是由立法院決定行政裁罰,形同是國會行政,「行政院行使公權力有違法失職,尚有立法院及監察院可以監督;那立法院行使公權力違失,又有誰可以監督呢?難道立委諸公允許監察院彈劾那些濫用『超級質詢權』的立委嗎?」
▲立法院場外一早已經聚集5千人。(圖/記者黃克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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