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遭林秉樞暴打事件,林秉樞確定要服刑2年9月。(圖/記者屠惠剛攝、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民進黨前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案件,二審高等法院認定林秉樞共犯下7項罪名共13項罪行,並分別判刑。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裁定林秉樞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9月,全案再經抗告,最高法院24日駁回抗告,林秉樞確定執行2年9月。
本案2021年11月底爆發後,林秉樞12月1日凌晨就遭逮捕、聲請羈押,之後遭羈押226天,直到2022年7月間才獲80萬元交保。檢方偵查終結後,依照傷害、恐嚇、妨害秘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偽造文書等8項罪名,提起公訴。
案經新北地院一審審理後,法院認定林秉樞犯下13項罪行,共牴觸7項罪名,分別為「傷害」、「恐嚇」、「竊錄」、「誹謗」、「偽造文書」、「變更他人電磁紀錄」、以及「強制」等罪。其中傷害罪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至於其他6項罪名則合計宣告2年2月的刑期,得易科罰金78萬元。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去年7月間駁回上訴,維持原罪名刑度。
由於高、林2人均未上訴,全案就此定讞。媒體計算,林秉樞倘若繳交罰金,僅須入監執行不得易科罰金的傷害罪8月刑期,扣除先前羈押的226日,林秉樞只要入獄執行14日,就能從本案脫身。
案經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高等法院裁定應執行2年9月。林秉樞不服,提出抗告,最高法院駁回抗告,確定要執行2年9月。他去年10月6日到案執行,本以為14日就可出獄,但執行檢察官不准他易科罰金,必須服完全部的刑期,預計到2025年12月才刑滿,最快也是在今年8月份才能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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