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衛生局稽查人員會同消保官查核桃市中藥商,以確認藥材、包裝、產地與保存期限等,確保民眾購買安全。(圖/桃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為維護民眾食用中藥用藥安全,桃園市衛生局近日會同法務局消保官查核轄區中藥商,總計抽查38家中藥商販售中藥材飲片標籤與外包裝標示狀況,其中1件中藥材外包裝產地標示不清,已移請輸入商所轄縣市衛生局處辦,另有4家中藥商販售中藥材保存期限逾期,衛生局已責令業者就地銷燬逾期品,並依法處分。
▲桃園市衛生局稽查人員查核桃市中藥商,其中有部分包裝與產地不清情況。(圖/桃市衛生局提供)
桃市衛生局指出,每年皆會執行上市後中藥監測計畫,以確保民眾購買使用中藥安全,以去年查核桃市612家中藥販賣業者營業情形,均與核准項目相符。抽查市售中藥材包裝標示55件,皆符合規定;抽驗54件中藥材及中藥製劑,檢驗結果有5件不合格,分別檢出二氧化硫超標(2件)、黃麴毒素超標(1件)或非藥用部位及雜質過多(2件),已依藥事法第21條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並監督業者回收銷燬產品並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
另一方面,去年外縣市衛生局查獲桃市轄區2件中藥材及中藥製劑,分別檢出二氧化硫及總生菌數超標,衛生局亦依規定予以裁處並銷燬違規產品。今年迄今衛生局已抽驗31件中藥材,14件完成檢驗,其中1件因二氧化硫超標已函請所轄衛生局查處辦理,其餘13件均合格,中藥製劑已抽驗11件,目前還在檢驗中。
▲桃園市衛生局稽查人員查核桃市中藥商,為民眾使用中藥把關。(圖/桃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提醒,台灣氣候多變且潮濕,中藥材放久容易出現變質、發霉等狀況,保存務必遵照包裝標示保存方式存放。此外,傳統科學中藥製劑可以密封方式放置於乾燥、通風處保存,避免陽光直接照射變質,維護使用者安全。中、西藥服藥間隔應於1小時以上,避免藥物交互作用影響藥效,並於看診時主動告知醫師目前正有服用中藥或西藥,以利醫生開立合適藥品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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