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評論員李正皓。(圖/記者許靖祺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4日)院會持續審議「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其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50條之2也成功在藍白聯手下完成二讀。對此,政治評論員李正皓表示,50條之2連被調查人請律師,都要「主席」同意,讓他不解,立法院怎麼把調查權擴大至此?
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聯手推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草案中,第50條之2內容為:「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點出,藍白聯手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50條之2,有擴權嫌疑。(圖/翻攝自Facebook/李正皓)
稍早第50條之2,已成功完成二讀,不過,李正皓質疑,藍白聯手通過了50條之2,立法院調查權大到連被調查人請律師都要「主席」同意?
李正皓指出,就算是殺人犯,在法庭上請律師都是受保護的權利,如果沒錢,國家還幫你找公設辯護人,但藍白推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竟然連請律師到場都要主席同意。他坦言,自己看到這條被通過後,真的坐不住、也等不到晚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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