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遭到老闆侵犯,因為不敢反抗,對方竟變本加厲。(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先前找到新工作,沒想到第一天到公司上班,就遭負責人阿和(化名)侵犯,且接下來的數天都接連遭到性侵,嚇得她報警處理。台中地院審理後,依照強制猥褻罪,判阿和1年6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花2023年間到位在台中潭子的某公司應徵,3月13日正式報到,與阿和在同一間倉庫、辦公室內工作。
沒想到,阿和3月13日時,眼見辦公室、倉庫四下無人,只有他與小花在場,竟然伸出狼爪,趁著教學、搬貨的機會,觸碰小花各處的隱私部位。
由於公司倉庫內都是各種利刃、刀具,小花害怕生命受到威脅,因此不敢反抗。豈料阿和眼見小花沒有抗拒,竟又變本加厲,不但將手伸進小花的內衣裡,更是逼著小花觸碰他的生殖器,還將強壓小花的頭部貼近他的生殖器。
▲小花遭到老闆侵犯,因為不敢反抗,對方竟變本加厲。(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花僅僅上班5天,就遭到阿和數度侵犯,身心俱疲之下提了離職。豈料阿和竟一邊動手侵犯,一邊說「妳不要在這邊也好,對我的誘惑太大了」,讓小花感到崩潰,決定報警處理。
小花遭到侵犯後有保留證據,警方將她的衣物送驗,確實也在衣物的前胸處檢測出阿和的DNA,因此認定小花自述遭侵犯的情節屬實。
小花市後供稱,由於遭到連日侵犯,身心受到嚴重影響,案發後已瘦了20公斤,且也變得不敢出門,只要接觸到異性,就算是陌生人,還是覺得內心被看穿,也因此無法出門工作、只能每天以淚洗面。
阿和到案後始終否認犯案,且並未與小花達成和解,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照強制猥褻罪,判阿和1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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