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國小女童遭退休軍人帶回家強制猥褻。(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CFP)
記者黃資真/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彭姓退休軍人騎車行經停車場時,見國小女童獨自一人,竟喝令女童上車,帶回家強行撫摸、舔下體猥褻得逞,由於事後彭男與女童家屬達成賠償和解,新竹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2年、緩刑5年。
判決指出,2023年12月29日中午12時49分,彭男騎機車行經一處停車場時,見身穿國小運動服的女童獨自步行,突生色心,停車擋在她前方,喝令女童上車,並載往自家客廳。
彭男先撥放色情網站上的兒童猥褻影片給女童觀覽後,再帶到沙發上強行猥褻得逞,完事後才騎車載女童返家。女童到家後隨即向家人告知此事,家人聽聞氣炸報警,警方獲報後於今年1月1日下午持拘票前往彭男家中搜索,查悉上情。
法官審酌,彭男與女童本不相識,隨機見到女童後載到住處,為逞一己私慾,違反其意願強至猥褻,考量彭男犯後坦承犯行,已與女童家屬達成民事和解及給付全部款項完畢,家屬也同意彭男從輕量刑,認彭男應能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2年,宣告緩刑5年,並禁止對受害女童之身體實施危害及為騷擾、接觸、跟蹤之行為,暨應於付保護管束期間內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是指對於加害人實施之認知教育輔導、親職教育輔導、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輔導、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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