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逆倫命案!新北市淡水區黃姓男子與61歲父長期相處不睦,彼此互控家暴有保護令。今年1月29日清晨黃子先關閉家中監視器,以門簾勒斃父,93歲黃嬤見狀泣不成聲。黃男弒父後更若無其事跑到金色水岸,隨即遭警逮補收押。士林地檢署今(27)日依殺人罪、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國民法官法起訴黃子,預計11時移審至法院。
據了解,有毒品前科的31歲黃姓男子平時以打零工維生,與61歲爸爸及93歲阿嬤,住在淡水區水源街一處公寓3樓,但黃父長年有酗酒習慣,與兒子時常發生爭吵,多次驚動轄區員警到場協調,互相聲請保護令。
▼警方逮捕黃男帶回分局偵訊 。(資料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1月29日清晨2時許,父子倆在家爭吵,黃子情緒激動下,先關閉家中監視器後,以家中門簾纏繞父親頸部,對其頸部施以壓力勒頸方式,致黃父因頸部遭壓迫窒息死亡,隨即跑出家中逃逸,直到阿嬤起床後發現黃父兩眼發直癱坐在地,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立即打電話報警。
▲黃柏庭以門簾勒斃61歲父親遭起訴。(圖/記者黃宥寧攝)
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循線在淡水捷運站旁的金色水岸公園發現黃男,當時他正在公園悠哉散步,於上午7時將他逮捕帶回偵訊,黃男對犯行坦承不諱,訊後依殺人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以殺人罪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認定,黃子所為涉有刑法殺人罪、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2款之家庭暴力罪之殺人罪嫌,今依法提起公訴,為國民法官案。
傍晚法院召開羈押庭,黃男均認罪,法官參酌被告案發前先關閉家中監視器避免被拍到,行為後未待在家中而自行離去直到警方找到為止,基於趨吉避凶不甘受罰人性,且有肇逃前科,有相當理由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基於司法權有效行使、後續審判順利,難藉由具保、其他替代處分加以防範,是認有羈押之必要,裁定今起羈押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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