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委任律師莊榮宗(右起)、新北市議長蔣根煌、國民黨發言人柳采葳控告李正皓誹謗結果不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名嘴李正皓在總統大選期間爆料,代表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長侯友宜,結合新莊在地建商開發土地,並指該建商竣業建築是新北市議長蔣根煌的金主,侯、蔣控告李正皓《正副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刑法》妨害名譽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李正皓是根據公開資料做出評論,難認主觀上有惡意,27日處分不起訴。
李正皓在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日與3日,分別在臉書上發文,稱侯友宜「收購地皮、放寬容積」、「在家族建地規劃校用地」,起猛攻侯友宜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與建商合作開發新莊土地。
李正皓爆料,侯友宜利用自身擔任市長的「強龍」優勢,與在地新莊的「地頭蛇」建商合作開發土地,並點名建商就是「竣業建築」,該建商老闆梁銘江與弟弟梁銘松固定會「捐錢」給國民黨新莊王蔣根煌,彼此的關係不言而喻。
侯友宜委任律師簡榮宗與蔣根煌因此到北檢控告李正皓涉嫌誹謗,簡榮宗稱李正皓的發文「根本牛頭不對馬嘴,侯市長家族的土地根本不符合調整標準,李正皓說因為臨路可以適用,跟大家報告一下,臨路的是255地號,跟侯市長253、254地號有甚麼關聯?」蔣根煌則對自己遭點名爆料,被塑造成黑金的形象而感到不滿。
不過檢察官調查,蔣根煌知道建商梁姓兄弟,且梁姓兄弟在2018年、2022年有捐款,加上李正皓發文時檢附的公開資料,足認李正皓並非出於憑空捏造而全然無據,當時正值總統選舉期間議會議長的言行也屬公共利益有關之事,李正皓的評論屬言論自由保護範圍,以罪嫌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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