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中廣被1億元賤賣 邱毅「非憑空捏造」不起訴

▲▼毛嘉慶、邱毅提告侯友宜、趙少康。(圖/記者呂佳賢攝)

▲前立委邱毅(左)指國民黨黨產中廣公司遭1億元賤賣,檢察官認為並非憑空捏造。(資料照/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立委邱毅去年底在YouTube頻道指國民黨在處分三中案時,趙少康「僅以1億元取得中廣」,「國民黨黨產遭到賤賣」,當時正以副總統候選人參選的趙少康不滿名譽受損,控告邱毅涉嫌誹謗,台北地檢署根據不當黨產處分書等內容,認為邱毅並非憑空捏造而惡意詆毀趙少康,27日處分不起訴邱毅。

趙少康委任律師提告指控,邱毅未盡查證義務,在2023年12月5日錄製影片上傳個人YouTube頻道,稱「趙少康僅以新台幣1億元取得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當時高育仁出價20億元遭到拒絕,中國國民黨黨產遭到賤賣」,涉嫌《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刑法》加重誹謗等罪;邱毅強調自己發言有憑有據。

趙少康提出「三中案全文!北檢新聞稿9千字 五大點起訴馬英九犯罪事實」新聞稿當作邱毅誹謗的證據,但檢察官認為,新聞內容提到「中廣公司股權形式上交易總價為57億元」、「中廣公司僅實質於簽約後4日收取趙少康所支付1億元簽約金之情況下,即違反營業常規,逕將中廣公司經營權移轉與趙少康」。

雖然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處分書提到,「高育仁出價更高」屬不實言論,但處分書中包括,高育仁當時提出2種報價方式,其一為以50億元購買中廣股權,包含所有有形、無形總資產;其二則係以15億元購買股權、營業用土地資產、機械設備及頻道使用。

檢察官認為,高育仁所提的報價方式、範圍與趙少康不同,邱毅根據公開資料做出評論,提出個人見解看法,難認主觀上有惡意,且總統、副總統選舉屬公眾關係且與公共利益有關,也是對政治人物理念、品性的監督與檢驗,縱使被評論人心生不快,但立法者賦予國民對公益有關事項可自由討論與批評的空間,因查無積極證據證明邱毅犯罪,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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