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資料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因1991年棒球迷高喊「我們要巨蛋」催生出的全台最大體育場館「台北大巨蛋」,歷時32年與6名台北市長,一度在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停工5年,最終於2023年底取得使照並啟用;當初外界擔心啟用後多半在開演唱會,且可能有公安疑慮,因此使照註記「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127條規定,如今台北市長蔣萬安因為想在體育場館辦演唱會,拿2017年內政部函示當理由,認為不適用127條規定,只要審查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驗證就好,但若發生災害,在平面層搖滾區觀眾恐有逃生疑慮,蔣市府如何保障人民安全?
回顧台北大巨蛋歷史,柯文哲以「未按圖施工」理由讓大巨蛋自2015年5月停工,歷經都審、環評、性能式審查長達5年,至2020年7年才重新核發建照、同年8月復工。但大巨蛋申請用途為「體育場館」,建照也載明為體育場館,當時諸多議員們擔心,遠雄拿到使照後就降低體育賽事比例,未來多半都在開演唱會等活動,最終使照註記要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才能舉辦大型群聚活動。
根據大巨蛋使用執照附表注意事項第29點規定,未來依「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受理大型群聚活動工作計畫書申請時,仍應檢討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或經專業機構性能設計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並列入使用執照註記。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避難層以下的樓層,觀眾席樓地板面應在基地地面或道路路面以下7公尺以內,包含戲院、電影院、歌廳、演藝場及集會堂。但大巨蛋觀眾席位於地面以下10.5公尺,除非將大巨蛋整個砍掉重練,否則難以解套作為演唱會用地。
▲台北市長蔣萬安。(資料圖/記者陳家豪攝)
由於有部分民眾希望在作為體育場館的大巨蛋內辦演唱會,蔣萬安為求解套,讓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召集局處開會,得到2點結論,第一,內政部2017年函示大巨蛋是體育場館,沒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的問題,應依「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第二,大巨蛋要做非體育賽事,應依使用執照註記,請遠雄委由專業者提出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驗證結果,送請第三公正專業機構審查通過後辦理。
此方案看似能使大巨蛋舉辦演唱會,但仔細一看,第2項結論仍要求遠雄要委託專業機構,提出防火逃生避難安全性驗證的結果,並送第三公正專業機構審查;然而目前全台能審防火逃生避難安全的單位僅只有台建中心、消防安全基金會,但台北市政府函文台建中心時,台建中心反問大巨蛋防火避難審查已核准、還要驗證什麼等問題,所以不再協助驗證。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鍾佩玲日前於蔣萬安專案報告時指出,台建中心之前就表達不做審查,消防基金會也在公聽會上說不能做與不願意做,面對2單位都不願意做驗證,接下來該怎麼辦?台北市建管處長虞積學當時並未正面回應,僅說對方是專業機構,台建中心、消防基金會都會受民間委託做專業驗證。
除了還卡在未有專業機構願意驗證大巨蛋防火避難審查之外,蔣市府拔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也使大巨蛋面臨公安問題;體育場沒有7公尺規定,是因大部分觀眾都坐在座位席,但演唱會最熱門的座位是在舞台前搖滾區,一但發生災難,若要搖滾區觀眾從10.5公尺往上逃生,恐有逃生疑慮。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詹為元27日下午於市議會質詢蔣萬安時,詢問大巨蛋非座位區的球場平面層,過往有無模擬過人流疏散?台北市體育局長王泓翔稱有以5000人做模擬,但詹為元認為辦演唱會的話,平面層可能會超過5000人,恐會非常危險。虞積學則說,如果超過原本模擬驗證人數,就會要求針對不同人數、使用型態重新模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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