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姓男子不滿車輛違停人行道,跨步跳上引擎蓋,踏過車頂再走下車。(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何姓男子去年經過綠色的標線型人行道時,發現動線被違停的自小客車占用,竟堅持走直線,跳上引擎蓋,走到車尾下車,當時坐在車上的邱姓駕駛憤而控告何男毀損,何男則反控邱男擋道,害他登車而過時扭傷腳,台北地檢署27日依監視畫面將何男起訴。
何姓男子是在2023年9月13日上午11點40分左右,步行經過台北市延吉街時,發現路邊劃設的人行道被1輛深色5門自小客占據,何男上前敲了敲車門,提醒駕駛違停後短暫離開,隔沒多久,何男再次回到原地,發現自小客車仍繼續違停。
▲何男跨上違停車輛造成前擋風玻璃破損。(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當時車子旁邊仍有空間可行走,但何男選擇循著人行道標示,踩上自小客車的引擎蓋,並大跨步走上車頂,直線走到車尾下車,幾個腳步就把車子的前擋風玻璃踏出1個圓形凹損,當時在等待女友的邱姓男駕駛先是遭到驚嚇,接著下車與何男發生爭執。
邱姓駕駛的女友以車主身分,向到場警方提出毀損告訴,何男則指車輛違停害他不得不爬上車子,下車時扭傷腳踝,反控邱姓駕駛涉嫌過失傷害,全案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檢察官一度安排雙方進行調解,但因這輛自小客車牌照早已過期,無法再上路去車廠檢修報價,調解失敗。
檢察官最後根據路口監視畫面等證據,依毀損罪起訴何姓男子,而何姓男子聲稱腳扭傷,但因沒有驗傷等證明,且事後撤回告訴,因此邱姓駕駛被控過失傷害部分,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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