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書瑤爆「惡鄰」沒法治? 律師王湘閔揭2招解決

▲▼郭書瑤、曹佑寧、王品浩、成晞,吳心緹、溫妮@CARLYN快閃店開幕。(圖/記者湯興漢攝)

▲藝人郭書瑤。(圖/記者湯興漢攝)

文/律師王湘閔

曾榮獲金馬獎最佳新演員獎的女星郭書瑤今日被驚爆欠繳超過一年管理費!據知情人士透露,郭書瑤自九年前入住信義路五段某社區的頂樓小豪宅以來,經常拖欠管理費。雖然每月應繳管理費僅4000多元,但她常常不定期欠繳,導致管委會不得不多次催繳。去年5月以來,郭書瑤更是超過一年未繳管理費,累積欠款達到4萬9千多元,迫使管委會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然而,郭書瑤拒收法院公文,導致支付命令因未送達而失效。管委會再次警告後,她才將欠款一次繳清。對此律師王湘閔透露還有2招可以解決。

另外,郭書瑤也經常網購,但卻不領包裹,導致包裹堆積在社區大廳長達半年,佔據公共空間。管委會曾張貼公告要求她清空包裹,否則將取消包裹代收服務,但她卻二度將公告撕毀,態度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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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湘閔律師表示,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若住戶積欠管理費超過兩期,管委會經過催告仍然不給付的話,可以訴請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強制執行的方式讓住戶支付管理費及遲延利息。

▲郭書瑤想突破潛能。(圖/翻攝自Facebook/郭書瑤瑤瑤)

王湘閔律師補充,如果住戶故意不收支付命令,無法用「一般送達」的方式產生效力,導致無法強制執行的話,其實若同居人收訖,即「補充送達」,也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假若支付命令送達時沒人在家,由於管委會不得代收,會由郵務機關送至派出所寄存,依據民事訴訟法138條,只要另做兩份送達通知書,一份貼在住戶大門上,一份放信箱,通知住戶領取,這樣不論該住戶有沒有去領取,只要寄存後達10日,且能證明該住戶有看到通知,就算住戶不領,也可以向主張法院「寄存送達」,便有等同「一般送達」的效力,這樣就可以在支付命令合法送達後20天,以債權憑證進行強制執行了。

郭書瑤因接拍線上遊戲「殺很大、殺不用錢」廣告而爆紅,隨後推出《愛的抱抱》寫真迷你專輯,星途一片光明。2013年,她主演電影《志氣》並獲得第50屆金馬獎最佳新演員獎,被封為中生代女神。然而,郭書瑤的演藝事業並非一路順遂。2013年,她擔任反毒宣導公益大使時,其男友捲入大麻案;去年7月,其弟弟也牽涉共諜案遭起訴。此次郭書瑤被指控為惡鄰,與一貫以來的形象形成巨大反差,是否會對其代言和擔綱女主角、今年將上映的《流氓驅魔師》票房造成衝擊,尚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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