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妹吃3次霸王餐「留健保卡」落跑 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年輕女子小美(化名)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間,分別前往3間餐飲店用餐,吃完之後聲稱要去領錢,並留下個人物品、健保卡當作擔保,隨即「人間蒸發」,結果遭店家提告;沒想到檢警一查,發現小美除了吃3次霸王餐之外,還在咖啡廳竊取他人手機。最終,小美被新北地院法官依詐欺得利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另依竊盜罪判處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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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以同樣手法吃了3次霸王餐。(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美2022年12月間前往某餐飲店點了一份490元的餐點,吃完之後,她向店員表示要去領錢,並提供個人物品當作擔保,之後卻未返回結帳;7天之後小美又以同樣的方式,在某早餐店吃霸王餐,導致店家損失145元。

2023年1月間小美故技重施,前往某火鍋店吃飯,總計消費425元,並留下健保卡當作當保,聲稱要先行離開去領錢,結果同樣沒有返回。事後受害店家們分別報警處理,檢警一查,發現小美還涉及一起竊盜案,2023年3月間她目睹一名客人將手機暫時放在咖啡廳座位上,竟心生貪念,上前將手機偷走。

新北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為小美年紀尚輕,卻不思遵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可見她的法紀觀念薄弱,未能尊重他人財產權,最終依3次詐欺得利罪分別判處拘役10日至20日,合併應執行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偷手機的部分則另依竊盜罪判處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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