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抓老鼠,雞農買空氣槍遭判刑。(圖/取自Pixabay)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謝姓雞農(31歲),家中雞舍電線設備及雞蛋經常被老鼠咬壞,因此上網購買空氣槍和鋼瓶、加裝彈簧墊片,製造出一把具有殺傷力的非制式槍枝,被警方移送法辦;法官認為他僅為驅趕老鼠動機單純,依犯非法製造非制式空氣槍罪,判處1年8月,併科罰金3萬元,緩刑4年,支付公庫5萬元。
判決書指出,謝男為了驅趕雞舍老鼠,於2023年6月底,從網路買了一把不具殺傷力空氣槍及CO2鋼瓶1盒,在槍內加裝彈簧墊片,製造出一把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非制式空氣槍,11月間遭警方搜索。
謝男庭訊時坦承不諱,並提供畜牧場登記證書、雞舍照片,供稱,會持有空氣槍,僅為持以驅趕雞舍內的老鼠,以防老鼠咬壞雞舍內雞蛋及電線設備,「希望法官能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檢察官也請法官對他從輕量刑。
法官審酌後認為他犯罪動機單純,並非出於危害社會不法目的,更無證據顯示他會持槍作非法用途,也並未對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及財產等法益造成具體實害,依刑法第59條酌量遞減輕其刑,依犯非法製造非制式空氣槍罪,判處1年8月,併科罰金3萬元,緩刑4年,支付公庫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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