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2工廠偷排有害重金屬廢水,其中一家超標15倍。圖為督察人員採集繞流廢水。(圖/環境部提供)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環境部與台中檢警聯手,破獲台中市太平區2家金屬表面處理工廠,長期繞流偷排含重金屬鉻的廢水,其中一家更超出放流水標準15倍。環境部指出,全案近日由台中地檢署偵結起訴,2家事業負責人等共6人,根據水污法及刑法,分別求處5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求處沒收1.86億元的不法犯罪所得。
環境部表示,台中市唐○工業公司太平廠及嘉○寶公司製程,都是振動研磨作業,因原物料成分含有重金屬鉻,故廢水中含有害健康物質重金屬鉻。台中地方檢察署接獲情資,指出2家公司有繞流偷排廢水情形,在檢警環成立專案小組偵辦並進行監控後,顯示確實有違法繞流偷排廢水情形。
為掌握業者違法排放廢水頻率、行為模式及蒐集違法事證,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同仁,摸黑穿梭在公墓間,除要忍受蚊蟲叮咬及提防蛇類出沒外,還要冒險進入箱涵內採集違法繞排廢水水質樣品送驗並錄影蒐證,2家事業廢水經檢驗結果重金屬鉻濃度均超過放流水標準,其中1家重金屬鉻超出放流水標準15倍,已嚴重影響承受水體水質。
▲台中2工廠偷排有害重金屬廢水,其中一家超標15倍。圖為督察人員準備進入箱涵進行採證。(圖/環境部提供)
環境部指出,檢警環專案小組在112年間偵辦及展開查緝行動,查獲這2家事業者為節省廢水處理成本,利用廠區內不明桶槽或緊急應變貯槽,貯存未經處理的含重金屬鉻有害健康物質廢水,再經由未經核准之管線或以調整流向方式將廢水由未經核准之排放口排出至廠外承受水體,污染大里溪。
由於違法行為事證明確,經過台中地方檢察署在今年3月偵結提起公訴,業者將面臨刑責及被沒收高額不法犯罪所得,另違規行為屬於水污染防治法所稱情節重大,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已依法命其停工,後續業者並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1條規定,清除處理其違法行為所造成的環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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