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採訪被混酒灌醉猥褻!老不修硬拗惹怒法官 判囚7月

▲▼ 哭泣,傷心,OL,悲傷,失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hotoAC)

▲新北市施姓老翁利用女大生過去因採訪結識信任度,以用餐名義將人灌醉強制猥褻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hotoAC)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老不修!81歲施姓老翁以收驚為業,與女大生小潔(化名)因採訪結識,進而邀約對方至住家用餐,期間頻勸喝不同種類酒,施見小潔已有醉意,竟以強暴方式將人抱進房間,親吻嘴唇及頸部並以手撫摸身體,女方反抗卻被拉扯釀傷,事後求助友人報警。法院審理時,施翁堅持不認罪,士林地院審結,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7月。

20歲小潔與施翁因學校社團採訪結識,2022年間施邀約小潔到他住家用餐。豈料,心懷不軌的施翁備多種酒類,用餐期間不斷勸小潔喝下,還偷混高粱,不勝酒力的小潔直接被強抱到房間,施開始摸胸、親嘴上下其手,過程中小潔恐懼不斷要推開施翁,施卻恫嚇叫她不要動,並起身準備脫自己褲子,隨後將人壓在床邊,命她待在房內。

小潔趁隙衝到廁所,施翁卻不斷敲門、撞門把,過了20分鐘後,小潔跑出來正準備拿著包包逃跑,施翁卻逼近拉住她說「陪我一晚」、「下次再陪我吃飯」,隨後才將眼鏡、手機還小潔,她也趕緊打給朋友求救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施翁否認犯行,其辯護律師則以,案發當天是小潔主動要求要喝高粱、威士忌,被告確定女方能喝酒才各倒1小杯,飲用後小潔說要上廁所,隨後待在浴室20分鐘,施察覺有異,敲門詢問是否需要協助,才將人攙扶至房內休息,10分鐘後,小潔從房內走出,施還提醒她要帶走月餅,強調絕沒有不當接觸甚至脫女生褲子舉動。

另外,鑑定雖有施翁的DNA,可能是小潔有使用施翁放在浴室內的牙刷等物品而沾染其DNA,或當日用餐、喝酒時,因小潔使用被告家餐具,或未使用公筷母匙而沾染上,至於嘴唇上DNA是否直接來自於被告對其親吻,實屬有疑,不能憑此遽認他犯罪。

▼女大生遭81歲翁侵犯。(示意圖/LibreStock)

▲▼嗜睡正妹被誤診!5年後找出病因,卻嚴重到需換心臟,示意圖。(圖/LibreStock)

雙方說法大相徑庭,法官調查發現,小潔逃離後在IG將事發經過紀錄,且以LINE傳送「嗨阿公」、「我回家了」、「我今天很害怕」、「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呢」等文字訊息給被告未獲回覆,法官認一般人如非確實遭受侵害,應無必要在自己社群軟體上虛構其事,無端引來其友人觀覽動態後不斷關切或詢問,更沒有必要直接傳送質問口吻訊息給加害人,進而衍生後續爭端,故認非虛妄。

況且,小潔案發當晚到醫院驗傷,其右前臂確有擦傷(約9公分),而醫院也受理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可佐證小潔指述想離開卻遭被告出力拉扯右手。

小潔友人證述,接獲小潔求救電話其聲音有點忽快忽慢,感覺很多話要講,見到面時發現人有點狼狽軟軟的,且站不穩,和平常不一樣,隨後就陪同報警驗傷。

社工也指出,小潔開庭過程中有摳手行為,略顯緊張焦,庭後狀況逐漸變差,對於他人檢討感到委屈,但又無法反駁,與人互動時都需要偽裝自己而深感疲憊,且情緒低落無處抒發,僅能獨自在房間流淚,無法維持原有日常表現。

合議庭審酌雙方年紀差近60歲,被告竟不知分際,趁共同用餐時,被害人已有酒意,身體不適下,為滿足自己一時性慾,違反小潔意願,猥褻得逞,犯後否認犯行、未和解,兼衡施翁小學畢業、配偶過世、從事幫人刮痧、收驚工作,每月收入1至2萬元等狀況,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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