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富商翁茂鍾爽服2196小時勞務 前台南市警局長陳子敬遭判休職

▲台中副市長陳子敬。(圖/記者鄧木卿攝)

▲台中市前副市長陳子敬,在台南市警局長任內對翁茂鍾放水,遭判休職。(圖/記者鄧木卿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市前副市長陳子敬,在擔任台南市警局局長任內,安排富商翁茂鍾易服社會勞動服務時,就近到麻豆分局執行,讓翁茂鍾造假爽服近2196小時義務勞務。陳子敬遭監察院彈劾後,送懲戒法院議處,懲戒法院28日判決將他休職,期間6個月。可上訴。

翁茂鍾因犯下《證交法》、《商業會計法》等案件,2011年間遭判刑1年確定,得易服社會勞動服務。他向執行的台南地檢署提出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服務,檢方准許。但他因為與地方各界關係良好,與執行勞動服務的台南市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員警談妥,在簽到簿上簽名但未服勞動服務,在2012年短短9個月內,就將合計2196小時的社會勞動執行完畢。

在翁茂鍾相關飲宴案爆發後,檢調查出翁茂鍾當時假造簽到記錄,因此再度提起公訴,翁茂鍾最後遭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10月定讞,入獄執行。而監察院追查當時翁茂鍾造假爽服社會勞動服務的資料後,認為當時的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前局長陳子敬、官田分駐所前所長陳宏平、前副所長楊博賢、觀護人室前主任觀護人韓國一,均有疏失,因此對5人提出彈劾。

除了周章欽以外的陳子敬4人涉案部分,均送懲戒法院議處。懲戒法院28日作出判決,認為陳子敬在2012年母喪期間,當時楊博賢曾到陳子敬台中家中上香,陳子敬竟在客廳內對楊表示:警友會的翁茂鍾理事長過一陣子會到官田分駐所執行社會勞動,他過去對警察幫忙很多等語,暗示楊博賢關照翁茂鍾。楊博賢與官田分駐所之員警最後才放水,協助翁茂鍾累積時數,完成社會勞動。這部分陳子敬確實具有違失。

此外,懲戒法院也認為,陳子敬收受翁茂鍾襯衫至少14件以上,還在2015年間收受「四君子」補品4瓶,皆未知會政風單位。總計前後收受襯衫的時間長達10年,足以影響警察公正廉潔之形象,也具有違失。最後懲戒法院判決將陳子敬休職,期間6個月。

至於陳宏平、楊博賢、韓國一3人涉案部分,雖依照調查結果,確實具有疏失,但3人違失部分已罹於10年追懲時效,因此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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