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無法接受」國會改革三讀 黃國昌:下階段將推「廢除監察院」

▲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於議場外召開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於議場外召開記者會。(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立法院28日下午通過《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的國會改革法案,包括要擴大國會聽證調查權,使監察院發表3點聲明,認為未能符合《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畫定框架,程序也未臻完備,已違反權力分立。對此,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說明,監院調查權跟立院國會調查權可並行不悖,現在的監院已不值得人民信賴,下階段民眾黨將推動廢除監察院。

針對監察院聲明指稱,《立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未能繫諸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並允許框架,程序也未臻完備,已涉違反權力分立等,黃國昌28日下午於議場前表示,監察權跟立法權行使範圍跟界線,從識字325號、585號、729號,大法官都已經多次作出闡述,監院調查權跟立法院國會調查權,彼此之間是可以並行不悖,這也是民進黨長期在推動國會改革時所提出的主張。

黃國昌提及,2012年立法院召開針對有關國會調查權的公聽會當中,當時民進黨推動國會改革先驅,包括理論大師林濁水、現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在公聽會的發言,非常清楚的呈現,國會調查權跟監察院調查權,即使在《憲法》沒修改情況下,彼此之間是可以並行不悖。

黃國昌指出,更重要的是,監察院作為五權機關之一,已經徹底的喪失人民對其信任,現在整個台灣民間社會對廢除監察院的聲浪非常高,一年花10億維持監察院,結果監察院只敢打蒼蠅、不敢打老虎,重要的彈劾案件,監察院只要是看到黨政關係好的,例如陳宗彥接受業者招待喝花酒、邱太三赤裸裸不法關說司法,監院最後竟然都沒通過彈劾。

「這樣監察院已經不值得人民加以信賴。」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在下階段的憲政改革、國會改革腳步中會做的事情,就是推動「廢除監察院」,「我們希望到時候長期主張廢除監察院的民進黨,千萬不要再髮夾彎了!」國會改革只是推動改革第一步,接下來憲政改革、國會改革正常化的工程中,「廢除監察院」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民眾黨接下來會全力予以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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