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況主A女因為拍攝裸照、自慰影片,淪為前男友的洩慾工具。(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許姓志願役軍人與實況主A女(化名)交往,每當他休假與A女都會見面、從事性行為。不料A女提起分手,許男因此心生不滿,威脅要將自慰影片、裸照等物發送給A女的親友,藉此逼迫發生性關係得逞。台南地院審理後,依照10宗強制性交罪,判許男3年6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許男是一名志願役軍人,2018年5月開始與A女交往,並且同住在台南的租屋處,每次只要他休假,都會與A女發生性行為。
不過,後來2人感情生變,A女提出要分手,沒想到許男竟以手上持有的A女裸照、自慰影片等物要脅,逼迫A女發生性關係,且還揚言要將A女在與他將往期間,跟別人發生性關係的事情公諸於眾,甚至打算在A女開啟實況期間大鬧,讓A女無法再從事實況主工作。
▲實況主A女因為拍攝裸照、自慰影片,淪為前男友的洩慾工具。(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A女被迫就範,只能在許男放假期間充當洩慾工具,期間遭到侵犯10次,最後實在忍無可忍,才決定報警處理,將舊愛繩之以法。
對此,許男坦承不願和平分手,也有威脅將裸照、自慰影片等影像上傳到網路,但並沒有強制性交,2人分手後同居的期間,只有一次合意性交,逼迫就範10次等純屬憑空臆測。
不過,許男與A女感情生變後曾經傳訊給A女的姊姊,坦言自己的性慾需要發洩,儘管分手也可以裝作沒事,只要「我能打炮(砲)就行」,且也說出「我每次回去都會找她打炮(砲),所以我的訴求是我放假可以去找她打炮(砲)」等話語,加上A女控訴的那段日期,許男的休假超過10天,因此A女指控10次強制性交實屬可信。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不採信許男的說法,最後依照10宗強制性交罪,各判3年2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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