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24歲林姓男子去年5月1日下午,施用K他命後開車上路後,撞飛準備左轉的雙載機車,導致45歲補習班賴姓女師身亡、10歲陳姓男童骨折,台中地院考量已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處2年6月。
▲林姓男子毒駕撞死補習班女師。(圖/資料照,下同)
判決指出,林男先在4月30日晚間8時許,於台中西屯區某處路邊施用第三級毒品K他命,隔天下午3時56分,林男開著友人的轎車,沿益民路一段快車道往新仁路方向行駛。
45歲賴女當時騎車載著10歲陳姓男童,準備回補習班上課,行經至益民路一段155號前,欲左轉至補習班門前時,林男卻在0煞車的情況下繼續前行,當場將2人撞飛,雙雙倒地不起,機車更在地板刮出長達39.8公尺的痕跡。
而轎車車頭掉落、水箱破裂,可見撞擊力道之猛烈,45歲賴女因受有頭部外傷併顱骨骨折、顱腦損傷、多處擦挫傷,送往仁愛醫院急救後仍於5時7分宣告不治,林童則受有右側股骨幹閉鎖性骨折、左側大腿開放性傷口、頭部其他部位挫傷。
警方獲報到場,從林男車內搜出59包毒品和10萬元現金,而林男警詢也供稱,前一晚才花10萬買來15包毒品愷他命、44包甲基卡西酮毒咖啡包,已在網路上揪好傳播妹一起開毒趴狂歡。
檢方調查認為,林男疏於遵守駕駛人吸食毒品或其相類似管制藥品者,不得駕車之規定,且當時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貿然前行,因錯誤判斷賴女欲禮讓其通過,繼續駕車前行,造成1死1傷慘劇,依法起訴。
此案原定要交由國民法官審理,然林男律師聲請拒讓國民法官參與,原因是雙方已達成和解,被害人家屬也直言,「審理程序冗長將造成其等心理莫大壓力,祈能儘速審理本案」,不希望痛苦被攤開於國民法官或公眾領域之審視。法官聽取林男與律師、檢方及被害者家屬意見後,裁定改由一般庭審。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考量林男與林童、賴女家屬皆達成和解,並全數賠償完畢,足認已取得諒解,家屬並請求從輕量刑,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處2年6月。
此外,警方調查發現,林男車禍前一天深夜在夜店取得毒品咖啡包後,準備帶至汽車旅館販售給他人,雖律師辯護稱為了賠償被害人家屬,是親友抵押名下不動產借款完成,目前已回歸營建工程本業跟著父親於工地腳踏實地工作,希望早日償還借款,請求緩刑,但法官認為林男是智識能力正常之成年人,卻未明辨是非打算販賣毒品,尤其扣得毒品數量非少,情節難認輕微,犯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罪處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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