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長陳駿季指「藐視國會罪」未有明確定義,恐影響政策說明。(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藐視國會罪,公務員到立院接受質詢,若有虛偽不實的陳述,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農業部長陳駿季今受訪指出,藐視國會尚未有明確定義,可能影響行政部門順利解釋政策或澄清外界訊息。
立法院昨審議國會改革相關法條,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提案在刑法增訂的「藐視國會罪」三讀通過,未來公務員於聽證或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農業部長陳駿季今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列席報告業務概況,會前被問及「藐視國會罪」看法時回應,行政機關到立法院備詢時就是要針對疑問和事實回應,包含說明政策和澄清錯誤訊息,但目前「藐視國會」並沒有明確定義,有可能導致沒有辦法非常順利解釋政策或澄清訊息。
陳駿季指出,農業部身為行政團隊的一員,會堅守部會尊嚴,希望未來在與立法院的互動可以更順利,一方面讓人民有知的權利,也讓部會有充分時間解釋或回答質詢,這樣對全民才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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