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近50億元 昔日大陸金融大佬白天輝「被判死刑」

▲中國華融國際前總經理收賄近50億元一審判死(圖/翻攝自天津二中院)

▲中國華融國際前總經理收賄近50億元一審判死。(圖/翻攝自天津二中院)

文/中央社

曾是中國主要國有資產管理公司之一的華融國際,前總經理白天輝被控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逾人民幣11.08億元(約新台幣50億元),法院以「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一審判處死刑;2021年前董事長同樣因貪污被判死。

央視報導,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前總經理白天輝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白天輝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報導指出,經查白天輝2014年至2018年利用擔任華融(香港)國際控股公司業務拓展三部負責人、總經理、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中國華融國際控股公司資本運營總監、總經理助理、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在項目收購、企業融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08億餘元。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白天輝的行為構成受賄罪。白天輝「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

值得注意的是,白天輝並非首個被判處死刑的「華融系」高層。2018年時任中國華融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被查落馬。

經查,賴小民直接或透過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17.88億餘元(約新台幣80億元),打破中共貪官紀錄。2021年1月5日,賴小民被判死刑,24天後被執行死刑。

法新社則報導,華融一直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多年來反腐敗的主要目標,支持者表示,反貪腐運動促進了廉政,但批評者表示,它也為習近平提供了清除政治對手的權力。

中國華融成立於1999年11月,起初是為處置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而設立。2009年後,開始朝著商業化轉型,並開啟了金融版圖的擴張,業務版圖涉及銀行、證券、租賃、信託、期貨、消費金融等多領域。

2023年,中國中信集團持股超過中國財政部,成為華融第一大股東,之後更名為中國中信金融資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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