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行政院長卓榮泰28日深夜表示,「行政院將會在收到三讀通過之條文後,研議依法移請立法院覆議」。對於相關程序,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29日)表示,行政部門10天內依法提起覆議,立院兩個星期內要處理、否則法律就是無效,行政院覆議以現在態勢不會成功,政院要接受,但還可以提釋憲,程序上如此,都尊重,但黨團一定會提釋憲,有自己的時間表,加緊腳步找學者專家寫釋憲文。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通過後,直接侵蝕了行政權、監察權甚至是司法權,這樣有合憲爭議修法通過後,當然馬上要聲請憲法法庭解釋,根據憲法訴訟法規定,只要有四分之一立委在該法修法時,在場投反對票,就可以提出。
對於相關程序,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布並施行法律,可由四分之一以上的立委聲請釋憲,經過憲法法庭審理及最終判決,若判定合憲當然生效、違憲就失效,有在野黨立委說賴清德可能不公佈法律,是完全不了解法條運作程序,惡法亦法,總統依規定跟程序還是會公布,只是公布後有聲請釋憲程序。
吳思瑤說明,行政院已經表明要提覆議,民進黨團尊重,覆議後就會送到立法院再次表決,需要過半數立委贊成,若通過該法就失效,若半數立委反對,則該法依三讀通過版本上路,後續行政部門覆議也好、立院黨團規劃釋憲聲請作業,都會依據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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