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崢:傅崐萁是經濟犯不是政治犯 「國王復仇記」反民主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圖/記者呂晏慈攝)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直指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是「經濟犯」而非「政治犯」。(圖/記者呂晏慈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昨(28日)在立法院會宣稱,他被民進黨政府用《刑法》100條「意圖罪」打入大牢,如今要「救台灣」,打破專制腐敗的政府,引發熱議。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29日)應詢說,傅崐萁表露心聲令外界恍然大悟,原來這一切是「國王的復仇」,但傅崐萁是經濟犯,不是政治犯,因為個人恩怨情仇推動修法,非常反民主。

傅崐萁昨天晚間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三讀後發言說,過去8年民進黨一黨獨大、政治貪污腐化,「全國唯一的9年的五星縣長傅崐萁,被民進黨用《刑法》100條意圖叛亂都已經取消了,用意圖犯來辦我,我不但沒有違約交割,不但沒有內線交易,還用意圖影響行情,把一個五星縣長打入大牢」;感謝全國鄉親讓傅崐萁站在這裡「救台灣」,今天要打破專制腐敗的政府。

對此,吳崢今天下午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傅崐萁說他身為「五星縣長」,被民進黨用《刑法》100條打入大牢,讓外界「恍然大悟」,因為過去這段時間,很多人疑惑:為什麼已經有這麼多人民表達對立法院黑箱擴權的疑慮,甚至引發超過10萬人上街頭,但是傅崐萁還是要在立法院蠻橫的硬幹?一定要在這麼短的時間通過「黑箱擴權」的立法?

吳崢續指,傅崐萁表露他的心聲,讓外界恍然大悟:原來這一切都是為了向民進黨復仇。他說,不過,《刑法》100條是所謂的「意圖內亂罪」,早在黨外時期,1992年就已經廢止了(編按:應為修法增列「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要件,使未來不再有「思想犯」),傅崐萁怎麼會說被《刑法》100條打入大牢?這完全是牛頭不對馬嘴。

吳崢說,傅崐萁被判刑入獄,是因為在1997年、1998年向他人借貸超過新台幣4億元投入股市、操縱股價、炒股,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被判刑入獄,「很清楚的,傅崐萁是一個經濟犯,他也不是《刑法》100條當年所適用的對象,所謂的政治犯」。

吳崢諷刺說,傅崐萁放話要讓民進黨找不到政務官,一切都是因為被判刑入獄懷恨在心,因而發起復仇行動,「這一切原來是傅崐萁的國王復仇記」,現在還要聯合涉貪的地方首長林姿妙、高虹安等人,「難道傅崐萁是在跟全國人民宣告,這是一個貪腐陣線的成立嗎?」這是令人感到相當驚悚的宣告。

吳崢呼籲傅崐萁說,民進黨尊重傅崐萁的「內心小世界」,但民主政治的運作不應該基於仇恨,特別是立法院的修法更不應該出於個人的恩怨情仇,這樣的出發點是非常不健康,也非常反民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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