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霸奶茶杯大亨控嫩模詐1.1億 贈BMW發豪語「1天就賺回」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號稱「波霸奶茶杯」大亨的旅美台商施宗明,外遇小26歲陳姓嫩模後認為受騙,提告求償1.1億餘元,並追加陳女哥哥連帶賠償,台北地院今(29日)開庭,陳女哥哥證稱妹妹說施男贈送BMW名車要妹妹放心收,因為「這個錢,一天就可以賺到」,法官突然要陳男交出手機翻拍對話紀錄為證,訂於今年(2024年)8月14日再開庭。

▲▼嫩模陳思澐(要匿名)被波霸奶茶杯大亨施宗明控詐1.2億元索賠,29日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陳姓嫩模被「波霸奶茶杯」大亨施宗明控詐1.2億元索賠,29日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陳女開完庭和哥哥分頭離開,見記者採訪,陳女阻擋拍攝、揚言報警,她自稱普通上班族、本案令她和家人很困擾。陳男表示「台灣社會男生不是都會送女生禮物」,妹妹拒絕追求,施男不到1個禮拜就提告,送的東西就被凍結,他被追加成被告「感覺蠻莫名其妙」。

合議庭今傳陳男作證重點,要釐清陳男去年(2023年)10月夜赴北市遠東香格里拉酒店當「電燈泡」、以防妹妹遭施男酒後侵犯的始末。陳男說之前聽妹妹講施男在追她、送她1輛BMW轎車要她放心收,因為「這個錢,一天就可以賺到」。

陳男說妹妹被追求但沒同意交往,去年10月施男約妹妹到香格里拉「最後一次溝通」,妹妹拗不過施男死纏爛打,答應赴約,但怕施男酒後會有過激反應,預先要他注意手機訊息和來電待命救援,當晚很平靜,隔天凌晨2點多,妹妹說施男喝酒情緒激動,想找理由離開可是施男不放人,所以請他到酒店陪過夜確保安全。

▲▼號稱「波霸奶茶杯」大亨的旅美台商施宗明。(圖/翻攝臉書《Karat by Lollicup》粉專)

▲號稱「波霸奶茶杯」大亨的旅美台商施宗明。(圖/翻攝臉書《Karat by Lollicup》粉專)

陳男說當時在女友家,離酒店不遠,妹妹搭Uber來接他回酒店房間各自睡覺,他有聽到施男從隔壁房過來想開房門,但被防盜鏈條擋住的喀喀聲,施男並喊妹妹名字,他沒出聲以免無謂衝突,妹妹也沒反應、不知是否熟睡,當天上午9點多他就離開。

施宗明今沒出庭,他的委任律師與陳女的律師都追問陳男,當時為何不另找安全地點安頓妹妹、天亮再回酒店,陳男支支吾吾說妹妹認為沒跟施男講清楚,想等對方酒醒再溝通、以免還要約碰面,而且晚上最危險,「我在場施男比較不敢亂來」,但陳男又說當時沒想到要另找地方過夜、自己女友家也睡不下,最後他說妹妹還有東西放在酒店,要回去拿。

施男的律師質疑陳男證詞不一致,法官問陳男為何收妹妹3萬美元與台幣30萬元。據悉,這2筆錢是施男認為陳男為詐騙共犯的主要依據。自稱待業中的陳男表示買美股,跟妹妹周轉美元避匯差,台幣是扣抵他幫妹妹代繳的卡費,但他沒記帳,自己妹妹「差不多數字就好」。

陳男聲稱施男提告後,才知妹妹另收下1輛保時捷休旅車,他沒看過這輛車,也不清楚車子目前在哪裡,他對精品沒概念,不知施男送妹妹哪些包包首飾,他曉得妹妹曾跟施男去日本玩,不知2人已發生過關係。

法官突然問陳男有沒有帶手機,要他當庭交出手機勘驗通訊軟體對話內容截圖,陳男顯得慌張、兄妹對看幾次,法官表明會將截圖的個資去識別化後附卷為證,並訊問陳女是否還要傳喚其他4位證人查明有無跟施男交往。陳女的律師表示不爭執施男對陳女有追求事實與「交往外觀」,會具狀陳報是否放棄傳喚證人。

施宗明現年54歲、已婚,旅居美國創辦樂立杯(Lollicup)及Karat公司擔任執行長,供應美系連鎖餐飲業者所需的餐具與餐盒,包括珍珠奶茶所用的杯具,公司股價市值達3.6億美元,折合台幣逾100億元,施因而被稱為「波霸奶茶杯」大亨。

施男去年(2023年)去年邀本案28歲陳女拍代言廣告,去年7月起追求陳女,大手筆贈送1輛200多萬元BMW轎車、1輛650萬元保時捷休旅車,外加愛馬仕、香奈兒等精品包與鑽石珠寶等,以為能打動芳心,但4個月後認為陳女假裝願結婚、其實是騙他的錢,還找各種理由疏遠他。

施男告陳女涉嫌詐欺,並求償花在陳女身上的台幣1.17億餘元,同時聲請假扣押獲准,包括陳女帳戶5000餘萬元現金、名車和部分精品包、珠寶,另有約5000萬元資金流向不明,施男另提告陳女接受媒體採訪內容,涉嫌妨害名譽,並對陳女提起附帶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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