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你的生日禮物可以採收了」 台南男慘關2年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蕭姓男子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間,於自家陽台栽種大麻,成功培育大麻植株1株,接著他透過社交軟體群組分別向2人傳送「你的生日禮物可以採收了」、「你幾點要來拿你的花啊」等訊息,結果東西還沒交出,就被檢警查獲。台南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依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罪,判處蕭男有期徒刑2年6個月。

▲▼禮物,送禮。(圖/CFP)

▲蕭男傳訊息邀請他人來「採收」生日禮物,結果被檢警抓包種植大麻。(示意圖/VCG,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蕭男明知大麻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規定的第二級毒品,不得栽種,竟透過不詳方式取得數顆大麻種子,並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間於自家陽台種植,成功培育出大麻植株1株。

接著,蕭男在2023年4月間將自己栽種的大麻植株照片上傳至某社交軟體群組,並分別向2人傳送「你的生日禮物可以採收了」、「給你聽聽使用心得」、「好,我先幫你採一朵起來,你回去試試」、「你幾點要來拿你的花啊」等訊息。檢警獲報之後,在同年5月持搜索票找上蕭男,果然查獲1盆大麻植株盆栽。

蕭男到案之後堅稱,栽種大麻是為了給自己使用,如果有收成,才會提供給友人。但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蕭男在群組內傳訊息告知群組成員「採收進度」,顯然並非單純供己施用,因此不採信他這部分的說詞。

法官接著表示,考量到蕭男在警詢、偵查及本院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過去也沒有任何與毒品相關的犯罪紀錄,最終依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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