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科技廠包車遊劍湖山…司機國道「時速130」狂飆釀4死!下場曝光

▲▼ 雲林國道3號南下264公里處遊覽車與自小客車發生車禍 。(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新竹某科技廠家庭日包車出遊,司機國道上超速任意變換車道造成4人死亡,遭判刑3年6月。(資料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戴若涵/雲林報導

國道3號南下263.7公里(雲林斗六段)2023年10月21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新竹某科技廠家庭日包車準備前往劍湖山遊樂園遊玩,不料,途中卻與一輛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22人輕重傷。司機事後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雲林地方法院今判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司機於2023年10月21日上午9時42分左右開著遊覽車行經事故路段時,他超速要由外側車道切進內側車道,此時一台由李姓駕駛開的自小客車正沿著內側車道行駛而來,陳姓司機先與自小客車發生擦撞後,再撞上內側護欄,又往右撞上由陳姓駕駛所開的自小客車。

由於撞擊力道猛烈,遊覽車車頭全爛,車內一名12歲男童當場死亡,48歲男童母親也重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而小客車整台扭曲變形成一團廢鐵,車內52歲陳姓駕駛及車內55歲江羅姓女乘客身受重傷,3名重傷患者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             。(圖/民眾提供)

▲事發時撞擊力道猛烈,遊覽車頭全爛。(資料圖/民眾提供)

事後陳姓司機被依照過失致死罪起訴,雲林地方法院指出,陳男是遊覽車職業駕駛,領有合法駕照,因超速、任意及驟然變換車道,又沒有使用方向燈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導致發生車禍,造成4人死亡。

法院指出,雖然陳姓司機有與陳男、江羅女的家屬成立調解,但是沒有和男童母子的家屬達成和解,加上他前一天睡眠不足、精神不濟及恍惚的情形,更應該謹慎駕駛,甚至拒絕駕駛,但陳姓司機卻執意出勤,且不時有超過每小時120公里,甚至到達逼近每小時130公里的超速狀況,造成非常嚴重的傷亡,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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