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博士學位的飛碟專家江晃榮被控性騷擾,經檢察官調查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資料照/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被稱為台灣飛碟專家的台大博士江晃榮,被控涉嫌在去年間,以協助處理官司訴訟為由,載1名桃園女子到新竹出庭時,開到南寮海邊邀女子一起跳國標舞,趁機親吻、觸摸胸部,並磨蹭大腿,事後還傳送「性生活對女人有什麼好處」等文章,涉嫌性騷擾,但因沒有相關事證,台北地檢署30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72歲的江晃榮是台大農業化學系畢業,擁有生化博士,也曾到日本京都大學進修,1990年代常上電視談論業餘研究的外星生物、宇宙飛碟等話題,被稱為飛碟專家,同時也出過上百本有關解密外星人、生物科技、食安等橫跨各領域的專書。2021年間,曾因無律師資格代寫訴狀,被依違反《律師法》判刑3月、併科罰金4萬,緩刑2年。
據了解,江晃榮是在某次座談會中認識了年約40歲,頗具姿色的提告女子,江男得知女子有訴訟難解,便表示可協助處理並陪同開庭,2023年3月底,江男特地從台北市文山區住處開車,先到桃園接女子上路後,一起到新竹地院開庭。
女子指控,江晃榮途中以吃飯為由,載她到南寮海邊,2人下車走了一段路後,江晃榮邀請她一起跳國標舞,卻趁肢體接觸之際,偷親她,還碰觸她的胸部、磨蹭她的大腿,女子覺得不舒服,但回家後隔天,江晃榮又LINE了1篇文章「性生活對女人有什麼好處」,女子回訊「我覺得噁心」。
不過女子並未及時提告,直到幾個月後,2人因故鬧翻,女子才報警處理,江晃榮則反控女子誣告。檢察官調查認為,當時海邊周圍沒有其他目擊者,也沒有監視器畫面可供佐證,無法單憑女子單一指述就認定犯罪,但女子依個人感受提告,也不構成誣告,因此同時將雙方互控案都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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