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內湖區家境富裕的朱姓男子買汽油放火燒家,更當街刺殺親阿姨。(資料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區朱姓男子去年11月持刀當街刺殺親阿姨,落網後還向警方表示「很後悔」,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收押。另外,2022年朱男赴加油站買2桶汽油,並在住家門口潑灑,再持火柴點燃引發火勢,導致屋內一片焦黑,他自己四肢、臉部也受傷,士林地院判處朱男有期徒刑4年。
家境富裕的朱男疑染毒,2022年11月15日晚間8時,前往北市中油大直站購買92汽油2桶,返回內湖住家,在房間門口內撥灑汽油,以火柴點燃後引發火勢,住在同樓層他戶的媽媽、胞兄聞到味道趕緊打119呼救,一把火也讓屋內多處焦黑,朱自己四肢燙傷2度、臉部燙傷、頭髮焦黑。
開庭時,朱男稱當天情緒不穩定,「引燃火勢是因為輕生念頭,想連同房子一起燒掉」,但不敢向家人說想結束生命,所以才買汽油回家引燃,怕家人難過,也怕又影響到自己等語。
▼朱姓男子持刀刺殺譚姓阿姨。(資料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據監視器畫面顯示,朱購買汽油時並無異狀,提油返回住家放火,可認他當時知悉其行為及目的,並無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性或辨識能力欠缺或顯然降低,故不符減刑條件。
法官認為,朱男已著手於放火行為實行,幸因火勢未延燒即熄滅,未致房屋重要構成部分遭燒燬而未遂,依刑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
合議庭審酌朱男因有輕生念頭,一時失慮,卻在屋內放火,致生公共安全甚鉅,考量他坦承犯行,經房屋所有權人(朱母)表示「依法判決」意見,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
孰料,過了379天、也就是2023年11月29日,朱男因缺錢花用而屢屢找上阿姨譚女要錢,遭到拒絕,因此起了殺人之心,並預先買好水果刀,招攬計程車前往內湖環山路阿姨住處,並在一旁人行道附近堵人。
▼朱姓外甥(綠衣者)持刀刺殺譚姓阿姨,遭依殺人罪起訴。(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朱男見到外出前往郵局匯款的阿姨返家,立即上前搭話「妳好,有沒有錢可以匯款給我?」譚女見到外甥又來討錢,當場表明「沒有現金」,未料朱竟因此抓狂,上前徒手揪住阿姨頭髮,將阿姨朝人行道內側擋土牆方向拖行。譚女因頭髮遭猛力拉扯無法維持站姿,只能任由外甥將其在地面拖扯;儘管譚女大聲呼救,但仍遭朱男拖行數公尺,經送醫仍回天乏術。
今年3月25日檢方依殺人罪將他提起公訴,據了解,朱男有吸毒前科,近年來因吸毒導致精神出狀況,就連家人也不敢親近,是家中的不定時炸彈;而朱在落網後,還一度向警方表示「很後悔殺掉阿姨」,殺人案尚未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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