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修車廠老闆查應徵者前科紀錄 北市警小隊長緩起訴代價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顏姓小隊長,遭控任職於北投偵查隊時,涉替當地楊姓汽車業者查個資,其因竟是楊男想得知來應徵的人是否有犯罪紀錄,狡猾的楊男更為了招攬維修業務,與賴姓員工將待修的BMW以熱熔膠破壞以此詐保得手40萬6500元。士林地檢署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3人各向國庫支付6至20萬。

緩起訴指出,汽車行楊姓老闆(56歲)在北投區經營汽車維修,45歲賴姓員工從2015年受僱汽車維修技師。然而,楊為事先查悉應徵公司維修工作的人有無犯罪紀錄,竟叫顏姓小隊長替其查4人個資。

▲▼   顏震文          。(圖/記者黃宥寧攝)

▲中正一分局顏姓小隊長在同仁眼中做事相當認真。(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2018年起,顏員輸入個人帳號密碼登入「刑案知識庫」,在 「查詢案由」欄位輸入「自強街賭博案」 不實事項,及在「查詢條件」欄輸入陳某身分證字號違法搜集,再以LINE傳給楊「沒有資料」等訊息,洩漏被害人前科紀錄。

不僅如此,想賺錢想瘋楊男利用13位車主送修事故車輛機會,明知某輛BMW無大面積車損,竟叫賴男以熱熔膠製造假車損並拍照,再請不知情許姓會計師做不實理賠書,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前後詐得40萬6500元。

偵查後,楊涉違法搜集、處理及利用他人個資,顏涉故意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公務員登載不實準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機會違法蒐集、處理及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等罪;楊、賴涉詐欺取財罪,偵查時,3人坦承犯行,楊繳回犯罪所得。

▲▼  顏震文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顏姓小隊長查緝槍砲犯,果斷火速將人壓制在地。(資料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檢察官審酌楊、賴5年內無犯罪紀錄,顏無任何前科,3人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且考量3人行為所生危害、犯罪情節等一切情狀,參酌刑法57條,認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

條件為,楊男緩起訴1年,確定之日起8個月內,向國庫支付20萬元;顏員緩起訴1年,確定之日起8個月內,支付國庫15萬元;賴男緩起訴8個月內,向國庫支付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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