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市惠心婦幼集團負責人陳擇銘與集團5名高層主管,涉利用「假合夥、真逃稅」方式,將3名受僱醫師偽列成合夥人,藉此分散個人執行業務所得、降低報稅適用的累進稅律,9人從2011年到2022年共逃漏稅約2億元,新北地檢署偵結,考量9人都認罪補稅,均緩起訴處分,但須支付公庫緩起訴處分金8萬餘元到4353萬元,共6804萬餘元。
惠心集團今(30)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認錯,指稱財稅均委由專業人員處理申報,因相信專業建議卻誤觸稅務法規,深感抱歉,感謝司法單位給予自新機會,未來定將記取經驗,務以更慎重周延態度處理往後財稅申報事宜,呼籲社會尊重稅賦公平,誠實納稅。
惠心婦幼集團旗下惠心婦幼診所成立於1998年,號稱新北市三重地區婦產專科與小兒專科完整照護觀念的創始診所、以提供婦女及嬰幼兒身心健康最佳照護為己志。集團負責人陳擇銘曾任台大醫學院婦產科副教授、前台北縣立(今新北市立)三重醫院院長。
檢方本案獲報查出,陳擇銘與集團旗下惠心婦幼診所及惠心診所副院長陳姿伶、惠心診所登記負責人吳家華、惠心婦幼診所登記負責人陳志忠,均為實際出資的合夥醫師,但為逃漏稅,4人涉與3名受僱醫師共謀假借合夥之名,分散與減少陳男4人執行業務所得,以適用較低的課稅累進稅率。
陳擇銘並涉指示行政副院長黃輝潤、總會計吳幸娜作帳,把診所每日看診自費收入另存親友帳戶,用不實的執行業務損益計算表與合夥合約,藉此短報所得稅,涉案9人從2011年到2022年真實收入共約6.4億元,合計逃漏稅約2億元,陳個人就逃漏稅達9450萬餘元。
檢察官吳秉林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陳男9人均認罪表示悔悟,並迅速補繳2016年到2022年逃漏稅與利息共1.5億餘元。
檢方考量9人均無前科,將9人所涉《稅捐稽徵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都緩起訴,命9人須支付公庫共6804萬餘元,等於補繳2011年到2015年已超過核課時效的逃漏稅額與利息,其中4353萬餘元緩起訴處分金由陳擇銘個人負擔,他並已補繳個人逃漏稅,外加支付逃漏稅利息6828萬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