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隆(化名)2022年7月間接獲教育召集令,卻以自己半年內曾確診新冠肺炎為由,在未提出相關證明的情況下,沒有向所屬的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報到,因而挨告。桃園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依意圖避免教育召集,應受召集,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罪,判處阿隆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阿隆自稱曾經確診,意圖躲避教召,反而因此吃上官司。(示意圖/VCG,非本案當事人。)
判決書中記載,阿隆明知自己是後備軍人,2022年7月間親自收受教育召集令,卻意圖避免教育召集,而向相關單位聲稱自己曾於半年內確診新冠肺炎。然而,因為阿隆沒有提出相關證明辦理解召,經承辦人員聯繫,發現他也沒有向所屬的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報到,整起事件才被揭發。
阿隆到案之後依舊堅稱自己曾在教育召集之前確診,但還是未提出相關證明。桃園地院法官表示,從阿隆的就醫紀錄來看,他在2022年1月至7月間只去過診所1次,但沒有確診新冠肺炎的病歷紀錄,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通報系統也沒有他確診的紀錄,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
法官指出,阿隆是後備軍人,依法有應受教育召集的義務,卻做出上述行為,影響國家對兵員召集制度運作及兵役的有效管理,而且犯後仍矢口否認,最終依意圖避免教育召集,應受召集,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