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台北報導
曾出演多部戲劇的顧姓女藝人,2022年與許姓閨蜜至吳姓男友人位於內湖區的豪宅,並玩「吹牛」助興,輸的人得喝酒,期間吳男因懷疑2女串通灌他酒,憤而持水果刀狂刺,顧、許送醫救治後保住性命。一審吳依殺人未遂罪被判處7年,案經上訴,高院酌減為5年有期徒刑。
▲顧姓女藝人(咖啡色外套)喝酒玩遊戲,與閨蜜(黑色外套)遭吳姓友人揮刀狂砍。(圖/記者黃宥寧攝)
回顧此案,吳與許女為大學同學,並與顧女為好友關係,2022年1月4日深夜11時許,吳先後邀約許、顧前往其祖父位於內湖區行善路的豪宅飲酒,並玩「吹牛」、「擲骰子」等遊戲助興。
然而,吳懷疑顧、許私下串通,害他不斷被罰,竟抓狂持廚房的水果刀朝顧女右後頸部及頭部各砍1刀,顧女奮力抵抗下躲入廁所並反鎖,吳又朝許女腹部、右側後腰部各刺1刀,後因吳的外公在房間聽聞爭吵聲後出面制止,經顧女報警後,與許一同被送往醫院救治。
▲當時顧、許雙雙遭砍,送醫搶救後保住性命。(圖/資料照)
顧女受有右頸部撕裂傷(18針)、左中指撕裂傷(3針)、頭皮撕裂傷(2針),許則是右側後腰穿刺傷合併延遲性橫結腸穿孔及腹膜炎、創傷後併右側肋膜腔積液,且患有疑似創傷後壓力疾患,所幸經搶救後皆保住了性命。
審理時吳男否認犯行,辯稱當時飲酒過量及精神恍惚卸責,且謊稱是顧女先持刀攻擊,他搶過刀子後亂揮才揮砍到2女,辯護律師則稱,縱使吳稱「看我敢不敢弄死你」、「不相信我會殺人嗎」等,僅是一時氣憤衝動所言,並無殺人未遂犯行,且因酒精、未正常服藥導致精神狀況異常,建請減刑。
法官勘驗顧、許對話紀錄,2人談論事發經過,許表示「我沒有醉我被刺中腰,我知道完了,我應該傷口很深,因為我手麻了」、顧回「我當下覺得身體濕濕的一摸才知道是血噴出來我嚇死了」,與歷次陳述均一致。
辯護人雖稱吳當下辨識能力降低,建請減刑,然吳男事發酒測值為0.89mg/L,並無泥醉情形,與一般人無異,一審依2個殺人未遂罪各判6年,合併處7年;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考量吳與2女達成和解,酌減為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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