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黃姓男子去年10月間透過臉書在網路上販售大麻,並以2200元的價格賣給小光(化名)1公克,沒想到第2次交易就被警方查獲。黃男被逮之後辯稱自己賣的是鼠尾草,不是大麻;但小光出庭證稱,自己使用過後感覺效果不錯,一度還想加購。台北地院法官審理之後,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7年。
▲黃男聲稱自己賣的不是大麻,而是鼠尾草。圖為大麻。(示意圖/路透,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黃男透過臉書販售大麻,去年10月間他先與小光相約在台北市面交,並以2200元的價格售出1公克的大麻;同日晚間他又與第2名買家相約面交,雙方碰面之後,他才知道買家是警察假扮的,當場被逮。
黃男接受調查時矢口否認販毒,強調自己當時交給小光的是鼠尾草,不是大麻,之所以向警方承認賣大麻,是因為他以為詐欺罪的刑罰比較重。
不過,小光出庭證稱,自己看過大麻,不會認錯,「我確定那是大麻,一顆一顆的,(是)沒有磨過的大麻」,他因為私人因素有迫切使用毒品的需要,使用黃男提供的大麻之後,感覺效果不錯,一度還有意加購數量。
雖然小光也表明曾看過有人在網路上發文罵黃男,說黃男賣的不是真的大麻,但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這件事情與本案並無必然關聯。此外,黃男第2次交易時準備交付的「商品」被警方查扣之後,送交相關單位鑑定,確定為第二級毒品大麻。
法官認為,黃男為謀一己私利販毒,損及國民健康,本不宜寬縱,但考量到他獲得的利益不大,販賣的毒品數量也不多,最終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另依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合併應執行7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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