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年平均發生146起火燒車。(資料圖/民眾提供)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高公局統計,近3年國道火燒車事故平均每年有146件,除造成用路人生命財產損失,對國道也造成回堵,更可能引發二次事故,引擎過熱、馬達故障、零件老舊漏油、爆胎或操控不當撞擊等為常見火燒車原因。高公局呼籲平時確實做好車輛保養,行前做好車輛檢查。
根據高公局統計,近3年國道火燒車事故件數為110年有113件、111年為140件,以及112年發生185件。高公局分析,光今(113)年1月到4月就為56件,較112年1到4月有53件火燒車略為增加。根據高公局分析,常見火燒車原因包含引擎過熱、馬達故障、零件老舊漏油、爆胎或操控不當撞擊等。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平時保養車輛時,即應注意輪胎,以及燃油、機油、動力方向盤油、煞車油、變速箱油等「五油」,和引擎冷卻水、電瓶水、雨刷水等「三水」的保養,也應避免於車內放置易燃物品;同時行前應確認儀表板指示燈有無亮起,並注意引擎運轉有無異音及輪胎胎紋、胎壓與外觀是否正常。
高公局表示,用路人於行進中若發現車況異常,應儘速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側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應立即顯示危險警告燈減速停車,在確認安全下儘速疏散車上乘員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於車輛後方100公尺放置車輛故障標誌,再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或手機直撥1968通報交控中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