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戴姓補教名師涉強制性交罪嫌遭到羈押。(資料圖/民眾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戴姓補教名師, 10多年前對10名國中女學生性侵、猥褻,被依涉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案發後羈押至今已超過10月,近日向院方提出要返家尋找有利證據、有心絞痛、血壓高、家中有老母等等理由聲請具保停羈,法官調查,被告僅因高膽固醇血症及心絞痛看診,再加上仍否認犯行,且審理時也沒有請求調查證據,將聲請駁回。
戴師曾於2017年,見一名女學生駝背,藉矯正姿勢伸狼手襲胸長達1分鐘,校方認定猥褻屬實,由教評會解聘,彰化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
戴師於2003年至2016年間在溪湖鎮某間國中任教,又在自家開設數學家教班及課輔班,當年被他染指多年的1名女學生,聽到戴師又重執教鞭,2023年7月間前往分局報案,共有10名當年就讀國中女學生同樣受到侵害,以藉口看胸部發育狀況,強扯拉開女學生內衣,駝背要幫矯正姿勢用口襲胸、跟女學生說坐太久屁股會變形、摸胸部消除乳房堆積、進而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等。案件爆發後,戴便遭羈押進入看守所、今年2月10日起延長羈押2月、4月10日起再延長羈押2月,全案於7月30日宣判。
近日戴向法院提出「具保停羈」聲請,認為證人到庭詰問明確,並已請員警至被告居所繪製平面圖及拍照,已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戴主張他現已年近60歲,且患有慢性病、高血壓等疾病,需長期服用藥物控制,2年前接受心導管檢查,現又因身體不適住進療養房,血壓多次皆高達155上下,不宜繼續羈押。且家中有高齡80多歲老母親急需照護,不僅無逃亡能力,亦無逃亡可能。
戴主張,自偵查起羈押已10月,須返家尋找並提出有利於己的證據資料,也保證不會與告訴人或被害人等人有任何接觸,否則願再被羈押。另外,法官調查戴身體狀況,自2023年7月15日新收入所,迄今因高膽固醇血症及心絞痛到門診定期就醫取藥18次,無戒送外醫及住院紀錄,沒有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的情形、於4月23日審理時也稱「並無證據請求調查」。
法官考量本案已定於7月30日宣判,為了確保日後審判或執行順利進行,有繼續羈押的必要,本案為涉加重強制性交罪之最輕本刑為7年有期徒刑,因此駁回其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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