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修選罷法為謝國樑解套 許宇甄駁斥:完全不適用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王鴻薇、發言人楊智妤召開「抗中保台又來了?違憲擋不在籍投票,民進黨淪民主退步黨!」記者會,抨擊民進黨以中共介選為由阻擋不在籍投票修法。(圖/記者湯興漢攝)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對於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所提《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是為基隆市長謝國樑解套。許宇甄今(31日)表示,本次修法縱使在本會期完成三讀,謝國樑的罷免案也無法適用,請民進黨委員不要再以訛傳訛,製造假訊息蒙騙其他人,請發揮良知,看一看法律規定。

國民黨團今原本在立法院會提議將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所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抽出逕付二讀,不過,院會還沒進入宣讀報告事項之前,就被撤案。

許宇甄表示,2023年在全國各地走訪基層,接獲許多里長當面陳情,他們向她表示現行選罷法的罷免門檻過低,導致罷免案件頻繁發生,尤其是許多地方在里長剛就職就出現有人在倡議提案罷免,希望能修法改正這種亂象。

許宇甄認為,罷免雖然可以讓民眾有機會罷免不適任的公職人員,但他們必須審慎使用罷免制度,不該讓罷免成為政黨鬥爭的報復工具,台灣的民主得來不易,民主需要一個健全的機制來保護,而不是任由有心人濫用罷免制度。

許宇甄進一步指出,今天國民黨團原先提出要將她所提出的選罷法逕付二讀,但經黨團大會討論,認為本案已付委審查,可以多聽聽其他人的意見,因此撤回逕付二讀提案。許多位民進黨籍委員說她所提的選罷法是要幫謝國樑解套,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本次修法縱使在本會期完成三讀,謝國樑的罷免案也無法適用。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31條規定:「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發布選舉公告之選舉,或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之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請民進黨委員王定宇、林楚茵不要再以訛傳訛,製造假訊息蒙騙其他人!請發揮良知,看一看法律規定。

許宇甄強調,她提出《選罷法修正草案》是在現有的機制下,增加一年內不得為罷免之提議與連署,讓當選的人至少有一年的時間可以好好做事,減少政治操作機會,避免社會為了罷免吵鬧不休;同時要求罷免的票數應高於當初當選的票數,不能讓少數民意否決多數民意。期望修法後讓罷免成為一個嚴肅的程序,而非輕率的行為,更不要讓罷免制度成為特定人的報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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