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身高沒160cm當不了消防員!法庭判違憲 她親曝下一步

▲▼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司法院長許宗力、聲請人陳韻宣、消防署長蕭煥章。(圖/擷取自司法院網站)

▲憲法法庭言詞辯論,聲請人陳韻宣。(圖/擷取自司法院網站)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為1.1公分,讓她無法完成擔任消防員的志向,高雄市女子陳韻宣因為身高只差1.1公分,低於消防員受訓身高標準160公分慘遭退訓,她不服於是打到憲法法庭,今天(31日)下午三點憲法法庭判決作出判決,認為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定中,對於女性身高的限制過於嚴苛,有違憲法平等原則。對此,陳韻宣在判決結果出爐前,就明白表示「能不能當消防員,是體能問題,不是身高問題」。

在宣判結果後,記者試圖聯絡陳韻宣,不過她都沒有接電話,不過在判決前接受《東森新媒體ETtoday》採訪時,記者就跟她談到如果勝訴的話,她將會怎麼辦?當時她就強調,「能不能當消防員並非是身高問題,而是體能標準的問題,如果勝訴了,後續可能會跟消防權益促進會有進一步的討論,會再發出相關聲明」。

陳韻宣一路打憲法法庭,在判決結果出爐前,記者就有問到她的感想,她當時低調表示不方便透露,而記者也問了如果判決結果不如預期,下一步將打算怎麼做,她則是回「再跟律師討論」,不過現在她已經獲得勝訴。

2018年時,陳韻宣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並在隔年初到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報到接受教育訓練,不過在訓練中心測量出她的身高為158.9公分,不符合考試院的規定,因此遭到退訓。陳女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打起憲法訴訟,憲法法庭今年初也針對本案召開言詞辯論庭。

陳女在言詞辯論庭中陳述,自己對消防警察工作非常有興趣,還為此先到消防分隊擔任義消,在擔任義消時,也從未被質疑過工作能力不夠:「我在考試通過之前,本來就對消防警察有興趣,因為這是我一生的志向」「不管是救護案件或是其他協助上,學長們或其他同事,並未對我的身高提出疑慮,或質疑不勝任這份工作,反倒是非常支持我去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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