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大麻辯「緩解憂鬱症」法官信了 台中男兩度減刑...輕判2年10月

▲▼法庭,法院,國民法官。(圖/記者白珈陽攝)

▲辯稱自種大麻緩解憂鬱症,台中男子獲2度減刑輕判。(圖/資料照片)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吳姓男子自行在家中種植大麻,並將大麻花採收風乾製成毒品,吳男被警方逮捕後全盤承認,係因緩解憂鬱症狀才種大麻。法院審視其情況後,除了根據吳男自白進行減刑外,也考慮到他是因難以忍受病痛,無法理性思考而製毒,認為吳男「實有可憫之處」,因此再次減刑。最終吳男被依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判處2年10月,可以上訴。

檢調發現,吳男在網路上張貼種植大麻的文章和相簿,並且證據齊全,包括現場查扣的證物以及他購買的大麻種子。他經過澆水、施肥和燈光照射後,將成品風乾研磨後使用,已經構成製造第二級毒品。

法院指出,吳男在偵查和審理中都自白認罪,因此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進行減刑。另外,考慮到他種植的大麻總數為30株,但查扣的活株只有26株,大麻花1枝,大麻葉3袋(15.19公克),數量不多,製造過程簡單,非專業大規模的栽種,因此認為他的犯罪情節輕微。

法院還提到,吳男自述罹患憂鬱症,為了緩解病痛才栽種製造大麻,他也有提出身心科門診的證明。法院認為他製毒並非為了賺錢、好奇或是追求一時的享樂,而是因為憂鬱症希望能透過大麻來緩解病痛,認定他的犯罪動機「實有可憫之處」,因此再次依據刑法第59條進行減刑,最終依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判吳男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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