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派出所所長酒駕撞車釀2傷!記大過、調離主管職

▲▼花蓮派出所所長酒駕撞車。(圖/民眾提供)

▲花蓮派出所所長酒駕撞車。(圖/民眾提供)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東縣56歲的鍾姓男子在花蓮當派出所所長,沒想到他5月31日晚間酒駕,撞上了另一輛轎車,導致余姓駕駛受傷。花蓮縣警玉里分局調查後,予以1大過處分、調離主管職務,並且調離現地、考績丙等,同時會嚴究考監責任。

警方調查,鍾姓所長5月31日在家中喝酒,晚間9點多還駕車外出,豈料行經台20線關山路段的岔路時,撞上余姓駕駛的休旅車,所幸雙方僅有擦傷、送醫後無大礙。

員警獲報後到場,發現鍾姓所長渾身酒味,於是進行酒測,最後的酒測值為0.4mg/L,酒駕事實明顯。

花蓮縣警玉里分局對此回應,員警應比一般民眾還有守法觀念,事發後立即召開會議,決議給予1大過處分,並且調離現職、調離現地,考績給予丙等,且會調離池上至少100公里,並嚴加追究考監責任。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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