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樣態多達5類!遊戲點數淪詐騙洗錢溫床 法制局籲修法補破網

▲▼ 示意圖,滑手機,抓寶,低頭族,手遊,Pokémon GO,PMGO,精靈寶可夢,手機遊戲(圖/記者樓菀玲攝)。

▲法制局示警遊戲點數已成詐騙洗錢工具。(資料照/ETtoday資料照)。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許多民眾會購買遊戲點數,藉此獲得更好的遊戲體驗,然而遊戲點數銷贓快速、追查不易的特性,卻成為詐騙集團製造金流斷點的洗錢工具,歹徒會要求民眾購買遊戲點數卡用來支付款項,取得點數卡序號後,立即上網低價銷售,迅速銷贓。對此,立法院法制局5月發布多份相關報告,建議應將「線上遊戲點數業者」納入《洗錢防制法》規範。

遊戲玩家可透過購買遊戲點數,來下載遊戲軟體、購買商城虛擬道具、遊戲幣及其他周邊商品,此外,遊戲點數具有交易媒介、做為記帳單位及可儲存價值等功能,許多玩家也會透過網購平台購買點卡,然而,現行法制漏洞,卻使遊戲點數恐成為詐騙、洗錢溫床。

日前行政院長卓榮泰已宣示將會把打詐列為重點工作項目,針對遊戲點數詐騙,數位發展部也在2023年3月發布「線上遊戲防制詐騙暨洗錢指引」,透過公私協力,推動「點數業者端」導入不定期OTP驗證機制;「線上遊戲端」監控異常情形、禁止海外IP儲值與相關驗證機制;「四大超商端」依營業額規模進行限額並設置警語;「線上客服端」增加客服處理人力、與偵查機關建立聯防通報機制等措施。

不過,社會上仍有5種攸關遊戲點數詐騙的類型橫行。法制局指出,包括單純騙取遊戲點數的「買空賣空型」、宣示協助代操線上賭博的「吸金噱頭/詐欺型」、盜用他人身份購買點數的「盜用個資型」、以遊戲點數作為犯罪給付對價的「犯罪對價型」、販賣來源不明且低於市價的遊戲點數的「販賣點數型」。

法制局指出,「吸金噱頭/詐欺型」在司法實務上可能成立一般洗錢罪或其幫助犯,「販賣點數型」則通常涉屬《洗錢防制法》所定「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行為,而依一般洗錢罪起訴,然而,現行「線上遊戲點數(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洗錢防制法》有關規定,都沒有就線上遊戲點數使用行為所涉的洗錢風險有所規範或管制。

法制局認為,考量線上遊戲點數具有交易媒介、作為記帳單位及可儲存價值功能,且為不記名商品,其於線上平台進行買賣、移轉點數或儲值等交易型態,存在難以辨識客戶真實身分的匿名性問題,易遭濫用成為洗錢工具,建議主管機關將線上遊戲點數(卡)發行業者納入《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3項第5款「其他業務特性或交易型態易為洗錢犯罪利用之事業或從業人員」,指定其為該法所定「非金融事業」加以管理,以強化洗錢犯罪防制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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