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女子在生日趴酒醉後又吸笑氣,意識不清慘遭侵犯。(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女子小琪(化名)在酒吧辦生日趴,喝到酒醉後,和眾人坐計程車到朱姓服務生家續攤吸笑氣,吸到不醒人事。小琪醒來時發現正遭朱男指侵,因酒醉又睡去,而後因下體疼痛驚醒,發現自己遭朱男等3、4個男人團團圍住侵犯。案發後小琪提告性侵,在下體檢驗出2人的DNA,雖有另1名彭姓服務生跳出來承認和小琪發生關係,但和DNA結果不符,經台北地院審理,判彭男無罪。可上訴。另外朱男則被通緝中,待緝獲後另行審結。
判決指出,小琪上臉書發文,表示她想找辦生日趴的地點,剛好朱、彭兩名臉友都在同一家酒吧工作,就主動聯繫小琪來酒吧辦趴,並講好會提供笑氣助興。當日小琪在酒吧喝了半支洋酒、5到6杯調酒、2杯香檳,已經因飲酒過量嘔吐,到了凌晨5點聚會結束,她又應朱男邀請,和彭男等人前往朱男位在信義區的住處,小琪在住處吸食笑氣後,已意識模糊,慘遭多人侵犯得逞。
小琪控訴,她到朱男家後,只記得坐在地下室沙發上就斷片,醒來看到朱男正在指侵她,她因太醉又睡著,第2次她因下體疼痛驚醒,身上短裙已經不見,身邊有朱、彭等3、4人圍繞著她,「當下我覺得彭男好像有又好像沒有,但當下我確定的是朱男,還有另外兩個人我不確定有沒有,應該說有,但我不知道是誰進入我身體,誰把生殖器放我手上,也不知道是誰把生殖器放在我嘴裡,因為這3件事是同時發生,我不知道誰做了什麼事」,她不斷哭泣掙扎,只記得結束時間是早上10點,她用手機定位地點,請朋友來載她離開,並打電話給彭男的乾姐告知此事,彭男的乾姐便帶她報警處理,並打電話質問彭男。
彭男到案時雖一度供稱,案發當日只有他1人跟小琪發生關係,沒有其他人,是小琪吸完笑氣抱著他喊「好久沒有碰男人了」。而後彭又翻供說,當時他留在酒吧收拾後才前往朱男家,看到朱男和小琪正在吸食笑氣,但他很早就離開了,並沒有和小琪發生性行為。
彭男指出,事後朱男說他和乾姊關係較好,要他全部擔下來,自承和小琪發生關係,說這樣比較好談和解。而他害怕不聽話會被朱男報復,才會說是自己和小琪發生關係。另也有酒吧工讀生證稱,朱男要他把責任都推到彭男身上,還要他做證曾聽到小琪喊說「好爽喔、可以X裡面你為什麼不X裡面」,因朱男在外風評心狠手辣,他也怕不從會出事。
法官認為,小琪對彭男的證述前後不一致,指認彭男侵犯她時所穿的衣著,與實際彭男所穿的不同,且小琪下體雖檢驗出混有2個人的DNA,雖不排除與朱男相符,但卻和彭男的檢體不符,因證據不足,判彭男無罪。可上訴。
另朱男在歷次警詢、偵查中都一致證稱是彭男和小琪發生性行為,但否認自己涉案,經鑑定結果出來才坦承曾和小琪發生性行為,目前被通緝中,待緝獲後另行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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