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案又見詐騙 假帳號2年前PO文疑露餡...自曝本名+良民證

▲▼             。(圖/記者許權毅攝)

▲化名為Chen Mie的不肖分子昨日謊稱是中捷案傷者家屬,向民眾討錢,該帳號2年前曾發文自曝本名、良民證。(圖/翻攝臉書)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中捷隨機砍人案2名傷者都已經出院,昨日卻有不肖分子盜用一名黃女的頭像,在爆料公社向網友討要醫藥費。對此,台中市政府火速出來澄清是詐騙,被盜用的黃女也發文喊冤。記者實際查看Chen Mie帳號,發現她2022年曾在外送社團發文,自行揭露本名為吳姓女子,還附贈上良民證,居住地應為台南。

實際查看該帳號,已經有民眾進入留言區洗版「按怒」,還有人直接在可留言貼文下說「她盜用我朋友」、「詐騙!」等語。此外,該帳號2022年底在臉書社團「UberEats司機討論區(台中)」發文,疑似是要申請外送員資格遇到難關,向其他外送員尋求幫忙,不過,發文內容將手機畫面截圖,可清楚看見「盜用詐騙者本名」。

▲▼             。(圖/記者許權毅攝)

▲該帳號在2022年疑似不會申請外送員資格,在臉書社團發文求救,結果自爆身分資料。(圖/翻攝臉書社團)

經查看,該帳號所截下的本名為一名吳姓女子,所附上的良民證可見「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方仰寧」等字,依此推測吳女應是2022年居住在台南。不過,該帳號內容真真假假都有,是否為盜用者本尊仍需待警方追查,詳細情況台中市警方專案小組已經掌握,積極追查詐騙者身分中。

▲中捷案震驚社會,卻被不肖人士盯上,趁機詐騙 。(圖/台中市議員陳俞融提供)

警方表示,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如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依據《刑法》,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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