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員偷吃女同事,把過程、次數都記在行事曆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保險公司曾姓業務員偷吃黃姓女同事後,將嘿咻次數、旅館名稱、約會時間等過程共89次,詳細記錄在行事曆留作紀念,正宮發現後大怒求償200萬元,一審地院判決曾、黃兩人應賠償20萬元,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上訴,維持2人賠償20萬元的判決。
曾妻提告指出,她和曾男及黃姓女子均為某保險公司員工。2019年至隔年間,她無意間發現其夫手機內有黃女留言訊息,如「早安,寶貝」、「每天都很想你」、「大廚,你今天煮什麼好料的阿?」等。
不久,她又發現曾男行事曆,內容竟詳細記載約會日期、汽車旅館和飯店名稱、做愛次數等留作紀念,2人至少做愛89次以上,導致她飽受精神煎熬,要求丈夫和黃女各賠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法院審理時,黃女辯稱與曾男長期共事,開玩笑叫他「寶貝」,而「每天都很想你」訊息,是打字漏了「們」字,否認有曖昧關係﹔曾男也說,行事曆所載均為其妻捏造,他與黃女上摩鐵偷情等均非事實。
法官認為,黃女經常早上LINE傳送「早安,寶貝」,及曾妻斥責其夫「你很貪心,你要享受齊人之福,你兩個都要啊?等問題,曾男多次答覆稱「我也可以兩個都不要」等語,足證被告等交往逾越同事、朋友關係,因此判決曾男和黃女各賠償10萬元。
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兩人各賠償10萬元的判決,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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