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男將高潮液塗抹在手指上並指侵女友,遭判刑1年10月。(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鄭姓男子2022年5月間,趁女友小雅(化名)在租屋處午睡時,竟起色心強行將高潮液塗抹在手指上侵入女友下體性侵得逞,過程中小雅因而驚醒,當下立即踹開鄭男逃離住處,並到醫院驗傷提告。屏東地院審理後,依犯乘機性交罪,判鄭男有期徒刑1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5月20日中午,鄭男在租屋處看到女友小雅穿著短褲躺在客廳沙發上午睡,他竟起色心先親吻女友後,又動手撫摸對方胸部及大腿,過程中小雅因遭人撫摸而驚醒,但她因恐懼於是繼續假裝熟睡緊閉雙眼,沒想到鄭男竟想霸王硬上弓,在手指塗上可以增加女性性慾的高潮液後,指侵小雅得逞。
小雅表示,她和鄭男雖是男女朋友,同居在屏東市租屋處,但雙方因故已在案發前1個月分手,她遭侵犯時下體有冰涼濕滑的感覺,後有燥熱感,當下便用力將鄭男踹開,她趁鄭進入房間時,拿起手機就衝出家門,並打電話向友人求救,之後也到醫院驗傷提告。
對此,鄭男則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小雅案發時已睡醒,2人先擁抱、親吻才發生性行為,雙方是合意性交。
法官勘驗雙方簡訊,發現案發後,鄭男曾傳訊向小雅道歉「我以為你是想的」、「是我的錯對不起」、「我真的以為妳也可以」,認定鄭男辯詞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法官審酌鄭男在性侵過程,經小雅表示拒絕後即停止,其犯罪手段非使用激烈之暴力手段,可見被告尚非良心泯滅、惡性重大之人,依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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