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爭氣還搞外遇!人妻衝公婆家發傳單怒嗆:什麼樣的媽媽

▲▼ 吵架,情侶,夫妻。(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高雄人妻在門口指責丈夫外遇,被依毀謗罪罰5千。(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楊姓男子和老婆結婚後感情不睦,兩人漸行漸遠,但老婆發現楊男工作不認真努力就算了,竟還搞外遇,氣得跑到公婆家外面大喊「你們縱容兒子外遇」,甚至發傳單怒嗆婆婆「什麼樣的媽媽可以教出這樣的孩子?」後來被楊家人告上法院,一審法院依毀謗罪判人妻罰金5000元,她不服上訴,遭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還是判罰金5000元定讞。

判決指出,楊男和老婆結婚後感情不睦,老婆除了嫌楊男工作不認真,更離譜的是竟還搞外遇,因此氣得在2021年6月25日中午12時許,跑到公婆家外,對楊父大喊「你們縱容自己的兒子外遇」。

後來楊男老婆和楊家徹底鬧翻,到了2021年9月16日,楊男老婆又跑到公婆家附近,散發「陳老師,你都是這樣教學生的嗎?是什麼樣的媽媽能夠教出高三聯考前轉學、大學被退學、碩士考八年、結婚不工作、一工作就外遇的兒子。」的傳單,家庭糾紛整個被攤在陽光下,鬧得街坊鄰居皆知。

後來楊男和老婆終於離婚,但楊家人卻不打算善罷干休,提告楊男老婆妨害名譽,楊男老婆則辯稱她講的都是事實,沒有惡意毀謗。

一審法官認為,楊男外遇的事情,就算老婆認為是真的,但楊男並非公眾人物或擔任、參選公職,其是否外遇,與公共利益無關,因此認為這一部份毀謗罪成立;但散發傳單的部分,則因傳單上沒有指名道姓,僅有稱「陳老師」,但陳老師在高雄比比皆是,一般通常之人實無法憑此即知傳單之內容係在指摘楊家人,不構成毀謗罪,因此僅判罰老婆罰金5000元。

人妻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一審判決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量刑亦均稱妥適,因此駁回她的上訴,維持罰金5000元的判決,不得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